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2023-03-02 09:15:00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報送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是經浙江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是全國文明單位、浙江省文明校園、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全國水利高等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全國優質水利高等職業院校,教育部中德先進職業教育合作項目(SGAVE項目)試點院校、全國水利行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水利部水利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基地、浙江省“雙高計劃”建設單位、浙江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綜合試點校。先后獲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中國水利職業教育先進集體。
第三條 學校緊緊圍繞服務國家水安全、“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美麗浙江”等國家和區域發展戰略,立足浙江,依托行業,以大土木類專業為主體,以水利水電、建筑藝術類專業為特色,相關專業協調發展,培養生產、建設、管理一線需要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助力浙江省打造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和建設中國特色職業教育創新發展重要窗口。
第四條 學校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印鑒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
第五條 學校辦學地點位于杭州市蕭山高教園耕文路418號。
第六條 學校占地總面積1136.7畝,校舍建筑面積21.9萬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現代教育教學設施,建有21個校內實訓基地、12個仿真實訓中心及358個聯系緊密的校外實習基地,為培養學生職業能力提供了堅實的條件保障。
第三章 招生專業、計劃及科類
第七條 學校2023年面向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計劃共352人,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專業 |
計劃 |
科類 |
招生 對象 |
學制 |
學費標準 |
水利工程 |
45 |
普通類 |
普高 招生 考生 |
三年 |
7500元/年 |
建筑工程技術 |
45 |
普通類 |
三年 |
7500元/年 |
|
市政工程技術 |
40 |
普通類 |
三年 |
6600元/年 |
|
風景園林設計 |
38 |
普通類 |
三年 |
6600元/年 |
|
金融科技應用 |
55 |
普通類 |
三年 |
6000元/年 |
|
工程測量技術 |
45 |
單獨考試 建筑類 |
單獨 考試 招生 考生 |
三年 |
6600元/年 |
發電廠及電力系統 |
24 |
單獨考試 電子與電工類 |
三年 |
6600元/年 |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24 |
單獨考試 電子與電工類 |
三年 |
6600元/年 |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36 |
單獨考試 藝術類(工藝美術) |
三年 |
9000元/年 |
第四章 報名與綜合測評
第八條 報名對象及條件
已辦理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的高中(中職)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3.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藝術類除外)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合格。
第九條 報名及確認
(一)報名
凡符合我校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于3月28日16:00前通過學校提前招生網(https://tqzstj.eduw.cn/)登錄,或直接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提交報名信息。
普高招生考生允許填報2個專業志愿;每位考生只能參加一個專業的綜合測評。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允許填報1個專業志愿,且只能填報與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一致的科類。
(二)入圍綜合測評考生名單的確定
普高招生考生遵循“志愿優先”原則,根據高中學考成績折算總分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的400%比例確定入圍綜合測評的名單;第一專業志愿不能入圍的考生,若其第二專業志愿計劃有缺額,則按學考成績折算總分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額滿為止。進入綜合測評階段后專業不再調整。單獨考試招生建筑類、電子與電工類考生職業技能操作成績合格即入圍綜合測評。單獨考試招生藝術類考生根據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總分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的400%比例確定入圍綜合測評的名單;報考人數少于專業招生計劃的400%時,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全部入圍。當最后一名折算成績出現同分情況時,則同分考生全部進入測評環節。入圍具體名單將在4月1日前公布在學校招生網上,由考生自行查詢,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網上確認與繳費
入圍綜合測評的考生務必于4月2日-4月8日在學校提前招生網上進行確認和繳費。請考生認真閱讀《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考生承諾書》后在線確認本人承諾,上傳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的正反面照片,同時在線繳納招生考試費140元/人,繳費方式為支付寶繳費,未按時繳納招生考試費視為自動放棄參加綜合測評資格。
完成網上確認并繳費的考生于4月13日-4月14日登陸網上確認系統打印準考證。
第十條 學校綜合測評
高職提前招生綜合測評由學校自主命題并組織考試,命題與閱卷工作由學校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自主組織或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實施。普高招生考生主要測試職業適應性,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重點考核文化素質。測評內容、方式及分值如下:
(1)普高招生考生綜合測評形式為筆試,滿分100分
專業名稱 |
測試主要內容 |
形式 |
測試時間 |
水利工程 建筑工程技術 市政工程技術 風景園林設計 金融科技應用 |
專業認知程度; 基本邏輯思維分析能力; 知識應用能力; 文字表述能力。 |
筆試 |
90分鐘 |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綜合測評形式為筆試,滿分100分。測試內容為語文、數學,滿分分值均為50分,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2023年單獨考試招生文化考試語文、數學考試大綱標準命題。
第十一條 總分分值:滿分200分
第一類:普高招生考生總分=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學考)折算成績+學校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普高招生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學考)折算成績由2門必選科目+3門自選科目組成,五門科目成績進行折算,不同等級換算成相應分值,滿分為100分。必選科目為語文、數學,三門自選科目從外語、物理、技術、政治、歷史、地理、化學、生物中選擇學考等級最優的三門。高中學考等級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成績為準,學考等級是外省獲得的,須提供學籍所在省的省級機構出具或簽署意見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書或證明(原件)。換算如下表:
科 目 高中學考等級 |
A |
B |
C |
D |
語文、數學、3門自選科目 |
20 |
15 |
10 |
5 |
學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取該考生等級較高的一項成績計為技術科目學考等級成績。
第二類: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總分=職業技能考試成績/3+學校文化素質測試成績
第十二條 成績查詢和復核:學校提前招生網將在規定時間內開通成績查詢功能,考生可憑報名時設置的密碼進入系統查詢成績。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提出核分申請,以書面形式傳真至學校學生處。學校將以書面傳真件為準進行核分,申請核分的考生請注明準考證、身份證、姓名、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學校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能滿足專業要求;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五條 根據考生成績的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按各專業計劃數1:3確定“擬錄取”、“備錄取”考生名單,其中前100%的考生確定為“擬錄取”名單,順延200%的考生為“備錄取”名單。
第十六條 當考生總分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職業適應性測試、學考10門科目折算總分、學考單科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學考單科折算成績順序排列:語文、數學、外語、技術、物理、地理、思想政治、歷史、化學、生物;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依次按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職業技能理論考試成績(藝術類科目為色彩)、文化素質測試總分、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若仍相同,根據考生普高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錄取結果由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第十七條 各專業實際參加綜合測評考生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則按實際參加綜合測評考生90%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小數點四舍五入計算),無備錄取考生。
第十八條 擬錄取考生須登錄浙江省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選擇一所院校作為錄取結果,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備錄取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狀態后方可登陸平臺進行錄取選擇。學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正式錄取名單,并在學校招生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同時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九條 凡被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年的普通高考及單獨考試招生。未被錄取的則可參加普通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不影響正常錄取。
第二十條 學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學處理。
第六章 實施進程安排
第二十一條 進程安排如下:
3月28日16:00前 |
考生網上報名 |
3月29日至3月31日 |
初審報名信息并確定參加綜合測評考生名單 |
4月1日前 |
公布參加綜合測評考生名單 |
4月2日至4月8日16:00 |
入圍綜合測評考生在學校提前招生網https://tqzstj.eduw.cn/)網上確認系統進行網上確認。同時在線繳納招生考試費140元/人,繳費方式為支付寶繳費 |
4月13日至4月14日 |
已完成網上確認并繳費的考生登陸網上確認系統打印準考證 |
4月15日(周六) |
學校組織普高招生考生綜合測評 |
4月16日(周日) |
學校組織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綜合測評 |
4月24日至4月25日 |
考生在學校高職提前招生網查詢分數,如對成績有疑問,可申請核分 |
5月7日(8:30—17:30) |
擬錄取、備錄和未錄取名單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招生服務平臺 |
5月8日 |
擬錄取和備錄名單在學校招生網進行公布。 |
5月9日(8:30—17:30) |
考生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招生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并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0日(8:30—17:30)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招生服務平臺 |
5月11日(8:30—17:30) |
考生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招生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2日(8:30—17:30)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招生服務平臺 |
5月13日(8:30—17:30) |
考生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招生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4日(8:30—17:30) |
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
5月16日 |
結束網上錄取 |
5月17日至5月30日 |
學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正式錄取名單,并在學校招生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同時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
5月31日 |
完成錄取工作,辦理錄取手續并發放通知書 |
第七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二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由學校紀委全程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571-83864106。
第二十三條 招生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要求,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二十四條 學校采用全封閉形式,相關部門和涉密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考試現場實行手機信號屏蔽,利益相關人員實行回避原則。
第二十五條 綜合測評環節全程錄像或錄音,保留記錄備查。
第二十六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提交報考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七條 其他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如遇重大突發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及查詢
通信地址:杭州市蕭山高教園耕文路418號
郵政編碼:311231
咨詢電話:0571-83863688
傳真電話:0571-83863268
招生網站:http://zs.zjtongji.edu.cn: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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