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術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
2023-02-28 06:54:01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特別提醒:
考生應對所遞交材料的真實性承擔責任,對弄虛作假、提供不實材料的考生我校有權直接取消考試資格。報考資格審核時間節點為2023年2月24日。
附表2:綜合素質測試時間及安排
時 間 |
安排 |
地 點 |
2023年2月25日 |
初試 |
中國美術學院象山校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象山352號)現場考試 |
2023年3月1日前 |
公布復試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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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日 |
復試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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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4日 |
專業水平考核(復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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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5日 |
綜合面試 |
附表3:各招考專業(類)考試科目一覽表
招考專業(類) |
初試 |
專業水平考核(復試) |
綜合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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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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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畫基礎* |
中國畫創作* |
具體安排復試報到時通知 |
書法學 |
書法創作 |
書法臨摹與創作 |
古漢語與篆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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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藝術類 |
素描、速寫 |
素描 |
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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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與媒體藝術類 |
素描、速寫 |
素描(線性) |
色彩 |
|
藝術學理論類 |
藝術思維 |
賞析與寫作* |
*注:
中國畫基礎:主要考查中國畫專業基礎素養和造型能力。
中國畫創作:主要考查中國畫專業創作和獨立思考能力。
考生報考中國畫專業時,以傳統筆墨技法或素描速寫技法選擇其一進行考試(選擇素描速寫技法不考查書法)。
藝術思維:旨在考察學生藝術感知能力和創新思維能力,用圖像化的視覺藝術語言進行思考和表達。
賞析與寫作:旨在考察學生古今中外藝術作品的分析和鑒賞能力。
第十一條 選拔程序
(一)初試
我校于2023年2月19日—2月25日開放初試準考證打印,考生可自行登錄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進入中國美術學院本科招生網上報考系統(http://user.artstudent.cn/login/10355.htm)打印「中國美術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本科招生考試專業初試準考證」。
考生憑「中國美術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本科招生考試專業初試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初試。考試中發現考生有舞弊行為的,立即取消其應試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門。
我校依據初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確定復試準考名單。復試準考人數一般不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實踐類初試成績不計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理論類初試成績計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二)綜合素質測試
1、綜合素質測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滿分100分。
2、各專業(類)綜合素質測試分數計算:
(1)實踐類按照專業水平考核(復試)占80%、綜合面試占20%計算;
(2)理論類按初試占60%,專業水平考核(復試)占20%,綜合面試占20%計算。
3、綜合素質測試入圍的理論類考生人數按照該專業(類)招生計劃1:2比例確定,實踐類考生人數按照該專業(類)招生計劃1:1.5比例確定,我校根據該專業(類)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考生名單。
(三)入圍考生名單公示與成績查詢
入圍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第六章 錄取辦法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學校負責,省考試院監督”的要求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專業安排在“藝術類第一批”之前錄取。
考生在登錄浙江省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填寫“藝術類三位一體招生”志愿時,須將中國美術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與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或專業類一致,否則無效。
第十四條 錄取規則
(一)學校按專業志愿錄取。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如遇第一志愿錄取完畢,招生計劃仍未完成的,經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后,將該部分計劃轉入全國統考招生計劃。
(二)學校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按綜合成績排名擇優錄取。如遇綜合成績排名并列時,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綜合素質測試也成績并列時,分別以高考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次序,單科高者優先。
(三)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四)外語語種不限。學校在本科教學中,僅使用英語教材和英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報考。
(五)按照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三個部分折合成綜合成績(滿分100分)。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3 + 1×成績為A的我校指定科目總數 + 0.5×成績為B的我校指定科目總數)×10。
中職生指定科目的成績均按考生近2學年該科目取得的分數折算成平均分,滿分為100分。折算后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科目對照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A等,平均分在80分(含)-90分(不含)的科目對照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B等。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計算時間節點為2023年6月6日。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實踐類: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50%+高考成績×40%。
理論類: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40%+高考成績×50%。
高考文化成績轉換為滿分100分計算。
(六)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規定執行。
(七)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七章 收費標準與獎勵資助
第十五條 學費標準:每生18000元/學年[其中藝術學理論類專業每生7500元/學年]。住宿費按規定另行繳納。
第十六條 學校實行獎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等獎助辦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規定可申請助學貸款(最高額為8000元/年),鼓勵學生在生源地申請。提醒廣大考生及家長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慎重做出報考選擇。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錄取的新生應持學校錄取通知書和其他有效證件,按時辦理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向學校教務處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由學校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凡復查成績不合格、或不符合本章程規定條件或者違反教育部招生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九條 學校網址:http://www.caa.edu.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zb.caa.edu.cn。學校教務網 http://jwc.caa.edu.cn
招生辦公室電話:0571—87164630,傳真:0571—87164630。學校紀檢監察室投訴電話:0571-87164623。
第二十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浙江省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根據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招生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并實施,具體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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