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7-07 15:29:34陽光高考
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2年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三條 組織機構:學校成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招生就業處,具體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由招生就業處負責組織與實施。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重慶商務職業學院(學校代碼:14246)。
第五條 辦學地點: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中路81號(郵編:401331)。
第六條 辦學類型及層次:公辦高職(專科)。
第七條 學校主管部門:重慶市商務委員會。
第八條 學校簡介:學校始建于1962年,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市商務委與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是重慶市優質高職院校和重慶市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
區域優勢明顯。學校現有大學城和南岸兩個校區,大學城校區位于重慶大學城中路,南岸校區位于南岸區學府大道,區域優勢明顯,教育資源豐富,商務文化氛圍濃厚。目前,在校學生近16000名,教學儀器及實訓設備1億余元,館藏各類圖書84余萬冊。
師資力量雄厚。學校名師薈萃,技能大師云集。專任教師高級職稱占35%、碩士博士研究生占75%、“雙師素質”占82%、海外留學經歷占10%,有省部級以上勞模、教學名師、烹飪大師、行業領軍人物等40余名,中國烹飪大師、名師和中國服務大師9人,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2人,院士1名,萬人計劃人才1名,全國技術能手4名。
標志成果豐碩。學校是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重慶商貿人才培訓基地、重慶餐飲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重慶印刷包裝職業培訓基地、世界技能大賽烘焙和西餐項目國家集訓基地。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慶市商務經濟研究院、重慶現代服務業研究中心、重慶烹飪技術科普基地等平臺。與阿里巴巴、京東、蘇寧、重慶商社集團、重慶外貿集團等企業共建開放性技能實訓平臺80余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20余所院校建立合作關系,承擔南非政府公派留學生項目、重慶市長獎學金絲路項目等,培養留學生55名,接收泰國教育部、澳大利亞國際教育學院等200余人到校學習交流。
學校秉承“商行天下,學潤德才”的校訓,堅持“行誠信正道,育商務英才”的辦學理念,大力推進“三步走”戰略,大力創建“雙高”學校,朝著國內具有引領作用、文理兼備的高水平應用型商務類高等院校目標不懈奮進。
第三章 招生專業、計劃數及收費標準
第九條 招生專業、計劃數及收費標準:
1.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公布的招生專業及計劃數為準。
2.收費及公示:①各專業學費標準6000-7500元/人.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標準18000元/人.年,具體標準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為準;②住宿費1000-1200元/人.年,具體收費根據學生居住的寢室類別為準。詳細收費標準在學校招生專題網、新生入學指南及新生報到現場進行公示。
3.退費管理規定: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四章 錄取
第十條 錄取規則: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語語種要求:我校各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3.錄取體檢標準:我校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為進一步促進學生就業,建議報考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旅游管理、烹飪工藝與營養、西式烹飪工藝、中西面點專業的考生,參照行業用工標準衡量自身視力、身高、形象等身體條件要求后謹慎報考。
4.對未高考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錄取順序:對實行“順序志愿”填報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對實行“平行志愿”填報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按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
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順序:招生省份的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規則按各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5.對未高考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投檔分數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科目成績,從高到低安排專業。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
對進檔藝術(美術)類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上線后,按專業成績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安排專業。
對重慶市考生按“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模式,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按照考生投檔排序位次進行投檔。一個考生只能錄取到一個志愿,且不允許因“自行放棄錄取”原因退檔。
對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專業志愿清”錄取。
對在海南省等高考改革試點省份考生按照相應省級招辦公布的錄取工作文件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6.我校中外合作辦學數字媒體技術專業,教育部批準書編號PDE50UK3A20201111N,專業代碼510204H,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招收填報了該專業志愿的考生。具體招生代碼、招生計劃、錄取批次最終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7.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無。
8.對非第一志愿考生有無分數級差要求:無。
9.加降分要求:對于報考我校且符合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的進檔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總成績降序排列,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0.錄取結果查詢渠道見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網站與重慶商務職業學院官網。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一條 獎助學金
1.國家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獎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獎金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平均3300元/人.年。
2.學校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一等1500元/人.年(3%),二等1000元/人.年(8%),三等500元/人.年(15%)。
3.其他資助:國家助學貸款、臨時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愛心助學金等,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二條 畢業證書: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重慶商務職業學院的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三條 學校從來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學校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十四條 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
第十六條 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就業處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地選拔人才,紀檢監察處全程參與和監督學校整個招生工作,監督電話023-61691393。
第十七條 招生服務
聯系電話:023-61691066 023-61691077 61768188
傳真:023-61691077
學校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中路81號
郵政編碼:401331
學校官網:http://www.cqswxy.cn
學校招生專題網:http://www.cqswxy.cn/zsc
招生辦公室郵箱:343884200@qq.com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重慶商務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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