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其他類型招生
2022-06-23 14:32:53福建省教育廳
其他類型招生
第二十二條其他類型招生包括: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和高校農村專項計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省內高校師范生公費教育試點、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定向招生、省內院校(專業)專門面向某設區市招生等。
第二十三條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農村專項計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
1.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農村專項計劃和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安排在普通類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批之前進行。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農村專項計劃和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均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院校專業組志愿下設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欄目,按特殊類型項目要求進行投檔錄取。其中,地方農村專項計劃設1次征求志愿。招生錄取過程中,按照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農村專項計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的順序,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投檔,每位考生只能投檔到其中的一個類型。
2.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農村專項計劃按照考生所填報的志愿全部投檔;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常規志愿、征求志愿都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1.2投放考生電子檔案。投檔后,高校按照事先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審錄。部分特殊類型招生高校須按我省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的模擬投檔線進行審錄。
3.凡具備高校農村專項計劃報考資格且高考總成績不低于相應普通類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才符合高校農村專項計劃投檔條件。
4.凡具備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報考資格且高考總成績不低于相應普通類本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才符合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投檔條件。
第二十四條省內高校師范生公費教育試點
本科院校安排在普通類本科提前批進行,專科院校安排在普通類高職(專科)批進行。省級層次師范生公費教育試點錄取的考生入學前應與培養院校和生源所在地設區市教育局簽訂協議書,畢業后須回生源所在設區市有空編的中小學(幼兒園、特教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規定年限。市縣級層次師范生公費教育試點按市縣有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 邊防軍隊子女預科班
1.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只招收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邊防軍人子女。
2.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在相應批次的第一次征求志愿階段填報志愿。錄取后,生源不足時,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可在相應批次的第二次征求志愿時公布,并組織第二次征求志愿填報和錄取工作。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后,生源仍不足的,允許不低于有關高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8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
第二十六條定向招生
1.醫學類本科院校專門面向某設區市招生,畢業后定向分配到該設區市或該設區市所屬某個縣(市、區)工作的,報考的考生必須具有該設區市戶籍,且在該設區市報名并參加高考。醫學類專科、農林類本專科院校專門面向某縣(市、區)招生,畢業后定向分配到該縣(市、區)工作的,報考的考生必須具有該縣(市、區)戶籍,且在該縣(市、區)報名并參加高考。
2.省內醫學類本科院校在普通類提前批實施定向招生的,在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可在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在征求志愿有填報該院校專業組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
省內醫學類公辦高職(專科)學校實施定向招生的,不降分錄取。
3.醫學類院校實施定向招生錄取的考生,錄取后須與定向設區市或該設區市所轄某個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其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并持定向培養協議到錄取高校報到。
農林類院校實施定向招生錄取的考生,錄取后須與定向縣(市、區)的農業、林業行政部門以及公務員局簽訂定向委培協議,并持定向委培協議到錄取高校報到。
第二十七條省內院校(專業)專門面向某市、縣(區)招生
報考省內院校(專業)專門面向某市、縣(區)招生的考生,須具有該市、縣(區)戶籍,且在該市、縣(區)報名并參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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