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學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2-06-03 11:05:52陽光高考
第十七條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080202H)”、“石油工程(081502H)”的錄取原則為僅招收有志愿考生。
第十八條 學校認可各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規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九條 報考職業教育單招本科的考生,須參加我校與聯盟院校組織的對應專業技能考核且考核成績合格,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文化課成績相同,按照專業技能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文化課及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均相同,則按照文化課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順序,由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各專業原則上對考生外語語種不做限制。新生入學后,各專業公共外語課統一開設“大學英語”,請其他外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五章 新生入學與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須在開學報到前持有關證明向我校教務處請假,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請假、請假逾期或未辦理保留學籍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在新生入校后三個月內進行資格復查,凡不符合招考條件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專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資助、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形式并舉的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榆林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榆林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和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由榆林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榆陽校區地址: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崇文路51號
郵編:719000
咨詢電話:0912-3896517
學校網址:https://www.yulin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xxw.yulinu.edu.cn/
綏德校區地址:陜西省綏德縣名州鎮鎮定北街150號
郵編:718000
咨詢電話:0912-565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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