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2-06-02 14:56:51陽光高考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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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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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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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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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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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園區校區:溫州茶山高教園區(溫州大學城)
瑞安校區:溫州市瑞安市飛云街道
永嘉校區:溫州市永嘉縣三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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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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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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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學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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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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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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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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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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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
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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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業修滿符合條件者,同時獲得意大利米蘭ACME美術學院服裝設計專業結業證書和學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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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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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成立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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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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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根據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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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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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預留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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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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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專業錄取不限制外語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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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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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學校按規定進行體格復查和招生條件等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我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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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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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三)學校在浙江省及全國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省(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中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四)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在具體執行中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的,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五)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如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將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六)對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市、自治區),學校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類)平行志愿,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
(七)對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市、自治區),學校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如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將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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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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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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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類6600-7590元/學年,藝術類9000元/學年,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20000元/學年,其他專業6000-6900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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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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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1600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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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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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企業助學基金、綠色通道入學等資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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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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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室申訴舉報電話:(0577)86680069,866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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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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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s://zs.wzvtc.cn/
招生熱線:(0577)86680020,86680085
招生咨詢QQ:2978673117,QQ群:627549389
招生咨詢微信:wzyzsb8668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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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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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軌道交通類用人單位對相關崗位從業人員基本有“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無色弱或色盲”的要求,望考生慎重對照用人單位要求填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
(二)被錄取的新生,須憑學校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到考生畢業中學(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招生機構)領取考生檔案,并在報到時將該檔案交至學校。
(三)被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兩周(以實際報到日為準)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按照《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入學后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轉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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