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2022-05-23 17:39:14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日前發布《關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及《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明確,考生須于6月3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若有效《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下同)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簽領本人《準考證》(須加蓋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章),并提交《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須考生本人簽名)《考生須知》(須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名)和《福建省教育考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接受“福建健康碼”核驗。
6月6日前,考點合理安排考生錯峰、有序熟悉考場,接受考風考紀和誠信考試教育以及疫情個人防護知識培訓,并參加外語聽力試聽。全國統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于6月7日至9日舉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安排為:
注:外語聽力測試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切實加強對高考的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考試招生安全主體責任,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規范實施,高質量、高標準完成考試招生組織管理工作,確保高考安全平穩實施。
要強化考試安全管理。各地各考點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擺上突出重要位置,嚴格安全保密紀律,確保評卷工作科學規范。強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各地要成立高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全面排查梳理高考組織工作全流程各環節的風險隱患,確保出現突發情況后快速反應和應急措施到位。強化考風考紀建設。依法嚴厲打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體性舞弊等違規行為。
各地各校要認真總結近年高考組考防疫工作經驗,將高考組考防疫列入當地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工作重點。按照“一考區一策”“一考生一策”原則,分級分類周密制定組考防疫方案,完善突發疫情應急預案,做到“應考盡考、一個不落”。
在深化高校考試招生改革方面,《通知》強調,各高校要加強與中學人才培養銜接,優化選考科目要求,完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各地要主動與相關高校對接,幫助學生進行針對性復習和備考,鞏固提升我省“強基計劃”招生錄取的成效。繼續實施重點高校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專項計劃。從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完善高職分類招考。要優化招生院校專業結構,重點向區域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技術技能培養要求高和就業質量高的專業傾斜,保持分類考試主渠道。
在加強招生錄取規范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進一步強化招生信息公開和監管機制,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和多級公示制度。要加強考試招生信息安全管理和招生信息化服務平臺的監測和運行維護,做好數據校驗和備份,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及時堵塞管理和技術安全漏洞。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認真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高校要規范招生宣傳,招生廣告或者宣傳嚴謹、規范,不得采取貶損、夸張、低俗以及其他不適當的語言或者方式開展招生宣傳,不得以新生高額獎學金、違規承諾錄取等方式爭搶生源。要嚴格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在考試招生宣傳服務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實施“高考護航行動”,細化優化教學安排,切實加強心理輔導和誠信警示教育,加強綜合保障和考生服務。各地各高校要堅持正確育人導向,精準開展政策宣傳解讀、信息查詢和溫馨提示等服務,嚴禁以各種方式公布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喜報”“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等。各地政府、學校、培訓機構不得以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不得給年級、班級、教師下達升學指標,將升學率與教師評優評先及職稱晉升掛鉤,堅決杜絕唯分數論、唯升學率的錯誤政績觀,不得在網上發布或校園內張貼不利于引導考生身心健康發展的考試標語。高校制作錄取通知書應堅持簡約、節約的原則,避免鋪張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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