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師范大學科文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05-20 08:57:17陽光高考
江蘇師范大學科文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江蘇師范大學科文學院。學院代碼:13988(國標代碼)、1827(江蘇代碼)。辦學地址:江蘇省徐州市潘安湖科教創新區學院路1號(潘安湖校區)、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上海路101號(泉山校區)。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獨立學院。
第三條 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頒發江蘇師范大學科文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院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全日制本科生,頒發江蘇師范大學科文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江蘇師范大學科文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江蘇師范大學科文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根據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兼顧歷年招生錄取情況,綜合分析,合理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學院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報名條件
第十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一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學院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二條 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入學后外語教學均為英語,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三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科類要求。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院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普通類和藝術類專業分類分批次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時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學院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的加分投檔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六條 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七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辦法:我院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投檔分相同時,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檔位次的,文史類(或首選科目為歷史)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工類(或首選科目為物理)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省控線的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投檔分相同時,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檔位次的,依次比較專業分、語文、外語成績。
第十九條 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上述錄取規則若與相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錄取政策不符,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錄取政策。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院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院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民辦高等學校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3〕154號),具體收費標準為:人文社科類專業學費14000元/生?學年,理工科類專業學費15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16500元/生?學年,軟件工程(嵌入式培養)專業學費17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三條 住宿費:1500元/生?學年。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院設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院長獎學金、中國移動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多項學生獎學金,獎學金及各種獎勵獲獎面達到45%。另,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院設有國家助學金和院長助學金,可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同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也可在校期間申請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江蘇省徐州市潘安湖科教創新區學院路1號
郵政編碼:221132
咨詢電話:0516-68161111、68161222
傳真電話:0516-68161068
監督電話:0516-68161005
電子信箱:kwzsb@qq.com
學院網址:http://kwxy.jsnu.edu.cn
招生網址:http://kwzs.jsnu.edu.cn
學院微信公眾號:jssfdxkwxy
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kwxyzsb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院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我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江蘇師范大學科文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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