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5-17 14:03:31陽光高考
畢節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統一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畢節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畢節市金海湖新區職教城文曲大道中段
學校是2008年2月經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是“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貴州省級“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學校占地面積740畝,總建筑面積約33.26萬㎡,教學設施設備先進,校園環境優美。現有在校學生1萬余人,專任教師560人,高、中級職稱教師248人,省級職教名師4人,省級骨干專業3個,省級優秀教學團隊2個,省級大師工作室1個,第五屆黃炎培職業教育獎杰出校長獎1人。
學校以促進高質量就業、服務高質量發展為目標,重點推進內涵體質創新省級高水平專業群、特色骨干專業群建設,搶抓國家東西部協作重大機遇,主動融入政企環境,積極探索推進校企雙元育人,辦學治校綜合能力全面提升。隨著高水平學校建設工作縱深推進,我校人才培養質量必將得到進一步提高,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貢獻度必將大幅提升。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由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招生工作規定,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執行招生工作決議。
第五條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委(監察室)的監督,紀委(監察室)對教職工在招生、考試、錄取等各環節工作中存在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追責問責,確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均以各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貴州省和相關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錄取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八條 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10%以內。
第九條 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有關加分、降分的政策或管理辦法執行,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條 考生的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學校進行體檢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省級招生文件規定及學校有關規定處理。部分專業要求分別滿足以下身體條件:
1.學前教育專業要求體態勻稱,五官端正,口齒清晰,無殘疾;
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建議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齒清晰,形象氣質佳;
3.護理專業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精神病史,口齒清楚晰,無色盲,無聽力障礙等;
4.港口機械與智能控制專業是與廣州港集團有限公司訂單培養,只招男生,身高要求1.65米以上,雙眼裸視視力在4.9以上,無色盲色弱,無恐高癥;
第十一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分數(位次)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即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當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若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我校報考語種不限,學生入校后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十三條 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按貴州省教育廳批準的《畢節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錄取過程接受社會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錄取結果由各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招生網站面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助學措施
第十六條 我校嚴格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項目及標準執行。學費3500元/年、住宿費800-1000元/年、書本費據實收取。
第十七條 國家獎學金標準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標準5000元/人/年;另外,學校設有校級獎學金,獎勵各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優秀學生。
第十八條 我校錄取的家庭困難學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學生申請的貸款優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2000元-4000元);在校就讀的本省戶籍農村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按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政策有關規定進行資助;對考入我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學生均實行學費減免,減免最高限額按規定標準執行,享受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校企合作訂單班學生,企業設有專項獎學金等資助項目;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等助學措施,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畢節職業技術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畢節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857-8330476(兼傳真)
聯系人:熊榮謙
舉報監督電話:0857-5464436
網 址:http://www.gzbjzy.cn
通訊地址:貴州省畢節市金海湖新區職教城文曲大道中段
郵政編碼:5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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