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學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05-13 17:13:29陽光高考
梧州學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普猩ぷ鳎ㄒ韵潞喎Q學校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梧州學院(英 文 譯 名 為 :Wuzhou University)。學校國標代碼:11354。學校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富民三路 82 號。
第三條 梧州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研究、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本校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辦理學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務。
第七條 梧州學院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按照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將教育部批復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到各有關。ㄗ灾螀^、直轄市)的招生辦公室。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高考改革試點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按照考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各專業錄取時不受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志愿投檔模式的有關規定。對于進檔考生,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照其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不設置專業級差。相同條件下,按總分(總成績+照顧分)—總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排序,優先錄取排序靠前的考生?忌顖蟮膶I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尚未錄滿的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按本章程第十七條執行。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非外語類專業學生的外語教學原則上只安排英語課程。
第十四條 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進行錄取,錄取過程中,學校視各專業生源情況,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對部分專業計劃作相應調整。
第十五條 各專業錄取的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學前教育專業要求考生無色弱;音樂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舞蹈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美術設計類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制藥工程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學校建議因個人身體原因(身高、殘疾或其他缺陷)影響畢業后順利走上教師工作崗位的考生,慎重填報我校師范類專業。
第十六條 學校認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
第十七條 特殊類型招生的錄取原則
按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關于藝術類專業的投檔規定,對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ㄗ灾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參照考生志愿,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的考生。
1.專業測試
按生源省規定的統考科類要求參加相應的專業測試。
2.錄取原則
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按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關于藝術類專業的投檔規定,對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ㄗ灾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參照考生志愿,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成績相同,則按以下文化分排列規則錄。嚎偡郑ǹ偝煽+照顧分)—總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復試成績)。
3.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一個月內按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復測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者,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二)民族預科生的錄取原則
我校的民族預科生分為少數民族預科生和普通民族預科生兩類,只面向廣西招生。
1.少數民族預科生面向廣西60個“老、少、邊、山、窮”縣(市),招收農業戶口的少數民族應屆高中畢業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生源情況及民族分布情況劃定。預科階段免交學費,集中在廣西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學習一年,經考核成績合格者,第二年按預科考核的綜合成績高低直升我校本科專業學習。
2.普通民族預科生面向廣西招收少數民族高考考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生源情況及民族分布情況劃定。預科階段集中在廣西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學習一年,經考核成績合格者,第二年按預科考核的綜合成績高低直升我校本科專業學習。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師范類本科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3740元/年,藝術類本科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10800—11996元/年。本科其他類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3795—4600元/年。我校實行學分制計收學費,根據專業畢業總學分按學年平均計收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為600—1550元/年。以上收費均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公布的收費標準為準。
第六章 資助學生政策及程序
第十九條 學校有完善的獎學金、助學金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學校十佳全優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師范專業獎學金,社會資助的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
第二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經學校審核批準,家庭有特殊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緩交或減免部分學費。學校廣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
第二十一條 學生提交申請和證明材料,經過班級—二級學院—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三級評審,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后,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第七章 畢業生就業工作
第二十二條 學校設立專門機構負責做好畢業生的就業教育、指導、推薦工作,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實習基地和信息化建設,為畢業生提供優質、高效的就業服務。
第八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三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有關部門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規定,我校在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中選拔、推薦優秀學生升入相同、相關或相近的本科專業就讀。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梧州學院將制定相應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富民三路82號
郵政編碼:543002
聯系部門:梧州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774-5841064 5833920
傳 真:0774-5831555
學校網址:http://www.gxuwz.edu.cn
電子郵箱:wzxyzsb@126.com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梧州學院。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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