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5-12 17:26:33陽光高考
山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山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實施“陽光工程”,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管理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具體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校名稱:山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院校代碼:13745
第四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栗國勝(院長)
第九條 辦學地點:山西省太原市晉祠路三段160號
第三章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第十條 計劃分配原則: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年度招生規模,學院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發展定位、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合理分配單獨招生計劃、對口招生計劃、三二轉段、普通高考招生計劃及分省招生計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普通高考錄取規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區的有關招生政策、原則和規定,為國家公平、公正地選拔人才。 確定考生專業時,按照“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進行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分數從高到低進行專業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文史類,按照語文、數學、文科綜合順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工類,按照數學、語文、理科綜合順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執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關于加分或降低分數投檔政策。
第十二條 對口升學錄取規則:對口升學的錄取規則執行省招考中心制定的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三二”轉段升學錄取規則:轉段升學考生按照《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五年制職業教育“三二分段”學生轉段升學工作的通知》(晉教職﹝2015﹞2號)文件要求,與協議學校共同制定《山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五年制職業教育“三二”分段學生轉段升學考核方案》,根據省招生考試中心審批結果進行錄取,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四條 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十五條 各專業招生沒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 我院各專業僅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七條 錄取結果按教育部統一要求與各省統一規定的形式公布,并通過郵寄錄取通知書通知。
第五章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第十八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
學校名稱:山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學費和住宿收費標準:我院學費按照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2000年高等學校學生收費標準的通知》(晉教計財[2000]30號)文件中的收費標準執行;住宿費按照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公寓收費的通知》(晉價費字[2002]250號)文件中的收費標準執行。
1.發電廠及電力系統專業、供用電技術專業、電力系統繼電保護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5200元/年。
2.輸配電工程技術專業、分布式發電與智能微電網技術專業、熱能動力工程技術專業、發電運行技術專業、風力發電工程技術專業、工程造價專業、大數據技術專業、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專業、電力客戶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4000元/年。
第二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我院認真執行國家和本省相關學生資助規定,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被我院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崗位等。
第二十一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晉祠路三段160號
學院網址:https:// www.vtep.edu.cn
郵政編碼:030021
電子郵箱:guohj_09@163.com
聯系電話:(0351)8307858、4261952、4261953、(兼傳真)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山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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