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職業學院2022年統招招生章程
2022-05-06 08:43:09河南省教育廳
南陽職業學院2022年統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高考的相關規定,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南陽職業學院普通?普猩ぷ。
第二條 南陽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南陽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南陽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4353 河南省招生代碼:6389。
第六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南陽市西峽縣白羽北路999號。
第七條 辦學層次:? 辦學類型:民辦高校
第八條 辦學特點:南陽職業學院以就業為導向,以教學為中心,以素質教育和實踐能力訓練為重點,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培養適應地方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崗位需要的高級技能型專門人才。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南陽職業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 南陽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南陽職業學院普通?普猩娜粘9ぷ。
第十一條 南陽職業學院紀委、監察處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保證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及招生對象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計劃以河南省教育廳核定公布為準,具體分為單招計劃和統招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河南省教育廳批準的2022年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的《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劃(2020—2023年)》和《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豫政〔2016〕52號)要求,采取統招與單招相結合的招生方式,并進一步鞏固分類考試招生。
第十四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并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條 招生對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優良并已取得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的普招文、理、藝術和對口類考生。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教育部統一領導,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各方面素質,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錄取規則
1.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堅持“公正、公開、公平、擇優”原則;
2.?破胀ㄅ鶕忌膶I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當考生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3.藝術類專業考生需參加生源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對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省定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學校根據考生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專業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文化成績仍相同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若省級招辦有明確的藝術類專業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
4.體育類專業進檔考生,錄取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專業成績并列的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蝗粑幕n成績仍并列的,則依次按照語文、數學、聽力的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體育教育對口專業的進檔考生,錄取時按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總分并列,按照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若仍并列,則依次按照語文、英語合卷,數學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等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對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不予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九條 學校同意執行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查詢。
第六章 收費標準、學生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廳、南陽市發改委核定的標準按學年收費,2022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專業信息表,空調間住宿收費標準為1270元/年。
第二十二條 獎學金、助學金
1.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學校獎學金:一等獎學金1000元,二等獎學金800元,三等獎學金600元。
2.助學金:一檔助學金4000元/年,二檔助學金3300元/年,三檔助學金2600元/年。
第二十三條 助學貸款:每學年貸款額度最高為12000元/人。
第七章 新生報到、資格復查和學歷證書
第二十四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按學校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如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需及時與學校招生部門聯系書面辦理請假并附相關證明。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者,逾期未報到,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存在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及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此次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按照錄取專業的培養方案安排教學,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南陽職業學院。
第二十七條 各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統一為英語。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組織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 咨詢方式、地址:
咨詢電話:0377-60551111
監督電話:13343774466
微信公眾號:南陽職業學院
學校地址:河南省南陽市西峽縣白羽北路999號
郵編:474500
網址:http://www.nyvc.edu.cn
E-mail:11638977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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