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2022-02-22 15:51:54惠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構建與現代產業體系相適應、體現終身教育理念、中高職教育協調發展的廣東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確保惠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考核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和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惠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4408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校本部:惠州市惠城區演達大道;郵政編碼:516025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惠州市人民政府
學校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相應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惠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及接受紀律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學制
第十四條 2022年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專業為護理,招生人數為160人,具體如下:
高職專業 |
專業代碼 |
招生計劃(人) |
對口中職學校 |
中職對口專業 |
中職專業代碼 |
護理 |
520201 |
50 |
惠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中職部 |
護理 |
100100 |
護理 |
520201 |
50 |
東莞市衛生學校 |
護理 |
100100 |
護理 |
520201 |
60 |
河源市衛生學校 |
護理 |
100100 |
合計 |
160 |
注:不招色盲色弱。
第十五條 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學制五年,其中中職學段三年,高職學段二年。
第五章 報考條件和技能證書要求
第十六條 考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方可報考:
1.2019年被試點中職學校錄取并在護理專業“三二分段班”就讀,符合《關于開展2019年職業院校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19〕96號)文件規定。
2.具有正式學籍和符合2022年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學生。
3.具有正式學籍和廣東省戶籍及符合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有關規定的外省戶籍的學生。隨遷子女在報名時,須簽訂《2022年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考核非廣東省戶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承諾書》。
4.報名考生必須參加2022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只有通過報名審核并成功報名普通高考的才能參與錄取,報名審核未通過或未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不予錄取,同時報考考生需參加2022年普通高考體檢,無體檢結果的考生也不予錄取。
5.轉段考核的學生須在第五學期前獲得相應專業對口的下列資格證書之一:
(1)獲得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專業技能課程等級證書E級以上證書;
(2)國家職業資格中級(含)以上技能等級證書;
(3)省級(含)以上行政部門及其授權的省級(含)以上行業學會頒發的中級(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4)國家開展試點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X證書);
(5)其他行業認可度較高的證書。
相關技能證書要求:
專業 |
技能證書(只需其中一種) |
發證單位及證書 |
護理 |
育嬰員 |
國家職業資格中級(含)以上技能等級證書 |
化學證書、生物技術基礎證書、護理證書 |
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專業技能課程等級證書E級以上證書 |
第十七條 轉段考核的學生須在中職學段畢業后取得中等職業教育畢業學歷證書。
第六章 招生考核程序及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轉段考核實行“專業理論考核+專業技能考核”的考試形式,其中專業理論考核成績占40%,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占60%。分值設置:總分100分,其中專業理論考核40分,專業技能考核60分。專業理論考核采用平時形成性考核以文化基礎課英語、計算機和專業課內、外、護、兒等共6門課程綜合成績作為終結性考核成績;專業技能考核重點考核學生的專業實踐能力,采取采取平時形成性專業技能成績占1/3與終結性專業技能考核占2/3的考核方式(專業技能成績指定為《基礎護理》的技能考核成績)。
第十九條 根據審核通過的轉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會同中職學校組織開展轉段考核,按照考核辦法,將考生轉段考核總成績聯合對口中職學校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學校普通高考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按不低于考試總分的40%(則40分)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在分數線上根據招生計劃按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按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擬錄取的考生名單,會同中職學校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將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上公布。
第二十條 2021年5月25日前,考生將報考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負責部門,由中職學校統一將材料交到我校招生辦,上交材料含以下內容:
1.2022年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考核推薦表;
2.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在同一頁);
3.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復印在同一頁);
4.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或文件規定的其他技能課程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中職錄取名冊復印件;
6.申請免予考核考生提供《惠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免予考核申請表》及相關技能比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專業外省戶籍考生需按照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有關規定執行,并簽訂《2022年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考核非廣東省戶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承諾書》;
8.轉段考生錄取名冊及技能證書復印件電子版材料(jpg格式)。
考生所在各中職學校須認真審核學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在相關復印件上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審核員簽名并蓋學校公章確認(無簽名和蓋章確認的材料視為無效)。廣東省戶籍考生報名材料及外省戶籍考生隨遷子女材料由對口學校集中收集、匯總,統一提交我校。凡在報名截止日前尚未提交報考材料的,視為考生放棄轉段考試資格。報考材料均用 A4 紙打印或復印。
第二十一條 已被正式錄取的學生在中職學校按照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繼續學習,第四學年進入對口高職院校試點專業學習。
第二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地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等文件精神,在省級以上行政部門主辦的職業技能大賽獲獎的“三二分段班”學生,由試點中職學校填寫《惠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免予考核申請表》,經我校審核公示通過后,可免轉段考核,就讀我校相對應專業。
第七章 違規處理
第二十三條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第八章 入學體檢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達到有關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第九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六條 錄取的新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放棄入學資格處理。新生應在報到時提交中職畢業學歷證書,否則不予報到和注冊。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十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本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6〕366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學費標準: 6410元/生· 學年;住宿費:750-1200元/生· 學年。
第十一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九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人:王芳
監督電話:0752-2366007
電子郵箱:767673443@qq.com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2-2366800
傳真:0752-2366800
電子郵箱:hzhsp_zs@huizhou.gov.cn
學校網址:http://www.hzhsp.edu.cn/
招生網址:http://zsw.hzhsp.edu.cn/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惠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于2021年4月14日由黨委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惠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惠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授權惠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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