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2-01-22 17:51:03德州職業技術學院
德州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德州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按照《關于做好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德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德州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德州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德州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德州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13389
第五條 學校地址:德州市大學東路689號 郵編:253034
第六條 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德州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以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討論確定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德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是組織實施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德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德州職業技術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2022年學校綜合評價招生計劃500人,單獨招生計劃1750人,其中單獨招生普通類招生計劃1670人、退役士兵類招生計劃80人。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學校官方網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 報考測試辦法與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單獨考試招生面向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展。
第十三條 報考條件及資格審查
1.思想政治品德和體檢要求,均按照國家要求執行。
2.各專業招收男女生沒有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測試)采用網上測試的方式進行。
1.網上報名。考生須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其中,參加單招的考生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考生最多填報2個專業志愿。
2.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2022年2月19日-21日,考生登錄德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dzvc.edu.cn),點擊“單招和綜合評價招生繳費入口”鏈接,憑考生號、身份證號登錄后在線繳費。德州職業技術學院單招、綜評報名費30元/生,考試費40元/科。報考單招的普通類別考生總共需要繳納110元(報名費加2科考試費),退役士兵類考生總共需要繳納70元(報名費加1科考試費),綜評考生總共需要繳納70元(報名費加1科考試費)。
3. 網上打印準考證。2月23日-24日,考生登錄德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dzvc.edu.cn),在線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考試時間、考試說明準時參加網上考試。
第十五條 單獨招生實行由學校負責的體制。
對普通類考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考核,文化素質考核為語文和數學兩門,分值200分,專業技能考核分值230分(專業技能須參加山東省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總成績430分。
對退役士兵類考生綜合素質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核,總成績430分。
第十六條 綜合評價招生實行由學校負責的體制。
對考生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評價考核。一是依據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二是參考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三是學校對考生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三項的綜合成績即為考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依據。
考生綜合成績依據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校考核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形成,總成績430分。其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230分,學校考核成績200分。學校考核包括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其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占學校考核成績的30%,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占學校考核成績的70%。
學校自行組織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考試形式為網上測試。
第十七條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所有專業按照“志愿清”的錄取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分專業進行錄取。單獨招生考試中若同類別同專業測試總成績相等,根據考生的語文、數學的成績高低,擇優錄取。綜合評價招生中同專業中總成績相等,則根據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高低確定錄取位次;如各科目成績還相等,則參考高中學業水平綜合素質測試等級,合格等級科目數量多者優先,擇優錄取。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第十九條 計劃調整原則:各專業招生計劃調整錄取人數不超過學校規定的同類別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數;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的調整,在不損害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各大類之間專業計劃根據考生志愿可調劑使用;所有類別的專業招生計劃調整不超過學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總招生計劃數。
第二十條 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
第二十一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官方網站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學校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后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可通過學校官方網站查詢錄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