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的通知
2021-11-17 14:43:41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各在贛招生校考高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7號)等考試招生有關文件要求,現將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以下簡稱“校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省外高校在贛設點校考工作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及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多變復雜形勢,江西省2022年原則上不再接收省外高校在贛設點校考。江西省屬高校如在省內設點校考,考點須設在本校區內。
二、江西省2022年藝術類專業統考專業、特殊專業認定及有關專業文化控制線的劃定
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考專業、校考專業認定及有關專業文化控制線的擬定按照《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及其他特殊類型招生報名辦法》(贛教考字〔2021〕20號)、《關于做好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贛招委字〔2021〕23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三、校考專業申報及程序
(一)申報專業
1.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高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可面向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合格生源(指統考成績達到對應專業校考資格線的考生,下同)組織校考外,其他本科高校在贛招生錄取時,應直接使用我省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
2.音樂學類(聲樂)、音樂學類(器樂)、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本科等專業。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高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可面向省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外,其他本科高校在贛招生錄取時,原則上應直接使用我省對應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確有必要補充考核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經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方可面向省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藝術類專業點設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統考涉及的專業,不得組織校考,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
3.特殊專業(指我省統考未涵蓋的專業)。鼓勵高校直接認可相近專業省統考成績(如:攝影、書法學等專業可直接認可江西省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經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高校可面向我省藝術類考生組織校考,也可面向相應或相關專業省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如:錄音藝術專業校考時,可以面向音樂學類專業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
(二)申報程序
各在贛招生校考高校,須先通過“教育部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以下簡稱“藝術招生交互系統”)向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報送校考專業及專業代碼(該平臺專業代碼應與后續“高考計劃網上核對系統”專業代碼一致)、省統考子科類、校考考試科目等信息,獲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方可組織校考。
四、有關要求
1.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高校要進一步減少藝術類校考專業范圍。要嚴格落實防疫工作各項要求,積極采取線上考試等方式,減少現場人員聚集和流動,堅決守住不因考試引發疫情傳播的底線。部分藝術類專業確需組織現場考試的,應積極采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考試規模。
2.所有在贛招生校考高校應嚴格審核考生的《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報考證》中專業信息與校考專業類別是否匹配,匹配關系不一致的不宜報考。對暫未領取專業校考報考證的考生,高校應要求考生寫出承諾書,并提醒考生對本人是否具有相關專業的校考資格負責。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對不具校考資格或校考專業資格與校考專業類別匹配不一致考生的校考成績不予認可。
3.招生高校須按照教育部《2022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日程表》通過藝術招生交互系統按時上傳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簡章內容應包括:學校名稱、辦學性質和辦學類型、學校詳細地址,錄取原則、學費標準、考生咨詢以及查詢校考成績的電話或網址等內容。
4.高校要按要求控制校考合格證發放數量。校考合格證按專業發放,做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校,每個專業校考合格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該專業上一年度錄取人數(或書面來函承諾的2022年將在我省實際投放的招生計劃數)的4倍。按教育部規定可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校,由招生高校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確定校考合格人數。未經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批準,高校不得認可其他高校的藝術校考考生合格成績。
5.校考高校須在2022年4月30日前通過藝術招生交互系統匹配、審核校考考生的報名信息、省統考成績準確無誤后,通過該系統報送校考考生校考成績信息。校考成績按美式排名法排名(如:有8名校考考生,第2名同分2人,第5名同分3人,排名情況為1.2.2.4.5.5.5.8)。對沒有按時按規定報送考生校考信息或信息漏報、錯報等影響考生投檔、錄取的,由高校負責承擔相關責任并解釋處理。
五、江西省2022年藝術類錄取有關政策調整
(一)本科錄取批次的設置
根據《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贛招委字〔2021〕10號)等文件精神,江西省2022年藝術類本科錄取批次調整為:提前批本科單志愿批次、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和普通批本科單志愿批次。
納入提前批本科單志愿批次招生的高校主要為: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認可省統考成績但有特殊招生要求無法實現平行志愿投檔的“雙一流”本科高校和省內部分高校(專業),實行單志愿錄取。納入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招生的高校主要為:認可省統考成績且使用統一投檔辦法的本科高校及景德鎮陶瓷大學(蘇區專項計劃)。納入普通批本科單志愿批次招生的高校主要為:使用校考成績或認可省統考成績但有特殊招生要求無法實現平行志愿投檔且未列入提前批本科單志愿批次錄取的本科高校。
(二)專業合格線、校考資格線的劃定
根據相關規定,江西省2022年不再分別劃定藝術類提前批本科專業合格線和普通批本科專業合格線,合并劃定各藝術類本科專業合格線。劃定辦法為:按照在贛招生各藝術類本科專業計劃總數的一定比例,在有效考生中確定各藝術類本科專業合格考生人數,以此劃定各藝術類本科專業合格線。三校生藝術類本科(只設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專業合格線參照此方法劃定。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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