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
2021-10-25 10:08:33廣西招生考試院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招生考試院(考試中心、招生辦):
我區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報名工作將于10月22日開始。為確保此項工作平穩順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
(一)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的考生。
(二)參加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
分類考試招生包括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職院校單獨招生、運動訓練單獨招生、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招生、優秀消防員單獨招生、高水平運動員(獲得全國統考免試資格)、職教師資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殘障生)、退役士兵專升本等招考形式。
(三)其他。
高職院校面向退役軍人等社會人員學歷提升招生的報名工作,將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二、報名時間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17:30。
(二)現場確認時間。
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6日17:30。
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可根據本地情況對時間做出具體安排,并向社會公布,但不得早于上述時間節點。
(三)補報名時間。
2022年2月24日至25日。
僅有兩類考生可參加補報名:
1.學籍在外省的廣西戶籍考生(戶籍一直在廣西或原籍在廣西且2021年11月5日前將戶籍轉回廣西的),因學籍所在省的高考報名資格審核未通過,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出具函件協調回我區參加高考的,可參加補報名。
2.出現非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例如參加全國或國際體育大賽、因新冠疫情隔離等情況。
補報名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區藝術統考)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區體育統考)。
三、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戶口條件滿足下列要求之一:
(1)出生后首次戶口登記在我區,且高考報名時戶口仍在我區的。
(2)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以下簡稱外來人員),符合《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升學考試意見的通知》(桂政辦發〔2012〕330號)規定的。
桂政辦發〔2012〕330號文中的“外來人員隨父親或母親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工作調動)等正常遷入廣西的,不受學籍、戶籍條件的限制,可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是指學籍、戶籍遷入的“年限”不受限制,但考生戶籍、學籍轉入我區時間點,原則上與父親或母親軍轉安置、工作調動至我區的時間點在同一年度內。
(3)外來人員,如上一年度在我區參加了全國統考,且能提供上一年度全國統考結束后到本輪高考報名期間在我區實際工作(學習)和居住的證明的。
(4)在廣西定居的外國僑民,持有自治區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學歷滿足下列之一的:
(1)區內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中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以下簡稱中職學校)畢業生;
(2)除技工學校外的區內中職學校在讀的二年級在校生;
(3)高考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取得區外中職學校畢業證的人員。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戶口滿足下列要求之一的:
(1)出生后首次戶口登記在我區,且高考報名時戶口仍在我區的。
(2)外來人員,符合《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升學考試意見的通知》(桂政辦發〔2012〕330號)規定的。
如外來人員屬于區內中職學校二年級在校生或畢業生的, 可不受戶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如外來人員在2021年11月5日前取得區外中職學校畢業證和我區戶口的,可不受本人戶籍遷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
(3)外來人員,如上一年度在我區參加了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且能提供上一年度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考試結束后到本輪高考報名期間在我區實際工作(學習)和居住的證明的。
(4)在廣西定居的外國僑民,持有自治區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屬于區內中職學校畢業生或區內中職學校在讀的二年級在校生的。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我區高職院校單獨招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戶口滿足下列要求之一的:
(1)具有我區常住戶口。
(2)外來人員,符合《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升學考試意見的通知》(桂政辦發〔2012〕330號)規定的。
如外來人員在2021年11月5日前取得我區戶口的,可不受本人學籍遷入條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
(3)外來人員,如上一年度在我區參加了高職單獨招生考試,且能提供上一年度高職單獨招生考試結束后到本輪高考報名期間在我區實際工作(學習)和居住的證明的。
(4)在廣西定居的外國僑民,持有自治區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退役士兵,可報名參加退役士兵專升本考試招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學歷;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具有我區常住戶口且退役安置地在我區;
5.報名截止時間之前退出現役的士兵。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優秀消防員,可報名參加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單獨招生。
1.政治立場堅定,志愿獻身消防救援事業;
2.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力;
3.現實表現優秀,專業技能突出,身體和心理健康,通過自治區消防總隊統一組織的選拔預考。
(六)其他分類考試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運動訓練單獨招生、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招生、高水平運動員(獲得全國統考免試資格)、職教師資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殘障生)等考試招生類型的考生必須符合上述全國統考報名條件和相應考試招生類型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具體報名條件將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七)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的考生及報考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區內中職學校二年級在校生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區外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和二年級在校生不能報名參加我區2022年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
6.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7.按照桂政辦發〔2012〕330號、桂招考委〔2013〕32號文件的規定,不符合在我區報考條件的外來人員。
四、報名地點
(一)網上報名路徑。
網上報名路徑為“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系統導航—考試報名—2022年高考網上報名系統”。
(二)現場確認地點。
1.戶口在我區的考生。
原則上在戶口所在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高考報名站(以下簡稱報名站)進行現場確認。
考生不在戶口所在地現場確認的,須征得報名站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同意。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必須組織專人對非本地戶口考生的報名資格、加分資格等各類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并簽字以示負責。對于跨區域審核考生信息協商有困難的,可要求考生回戶口所在市、縣報名,并在本市、縣報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確說明。
2.戶口未遷入我區的外來人員(含往屆生)。
在學籍所在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報名站進行現場確認。
3.廣西定居的外國僑民。
在現居住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報名站進行現場確認。
(三)高考報名站的設置要求。
1.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設置一定數量的報名站,并于2021年10月16日至21日在高考網上報名系統設置報名站信息。
中學報名站、中職報名站于2021年10月19日至21日在高考網上報名系統設置班級信息。
2.區內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如所在學校是所在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報名站,可在本校報名。未經當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授權,中學報名站、中職報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應屆畢業生報名,其他考生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3.未經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批準,各報名站不得辦理外省借考考生報名手續。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點擊“系統導航-考試報名-2022年高考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首次登錄時考生需注冊賬號,注冊時需填報有效居民身份證號碼、證件類型、手機號碼、設置密碼。該手機號碼會被自動設置為考生第一聯系電話,并與考生個人信息綁定。請考生務必正確填報手機號碼,并在報名后至大學入學報到前保持該號碼暢通,沒有手機的考生可填監護人或班主任等能夠及時與考生本人取得聯系的人員的手機號碼。考生密碼與網上報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設置的報名系統登錄密碼一致,該密碼既是報名系統登錄密碼也是高考志愿填報系統登錄密碼和信息查詢密碼(信息查詢密碼主要用于考生成績查詢、錄取查詢等),考生必須牢記該密碼并妥善保管、注意保密。報名截止之后考生丟失或遺忘考生密碼時,可通過網上報名注冊時填寫的手機發送驗證碼的方式自行修改考生密碼。
注冊好賬號后,考生可登錄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具體填報要求和方式詳見附件1、2。考生在網上按要求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后,系統將根據所填報的考試科目統計需繳納的費用,待考生進行網上繳費后,提示“繳費成功,等待審核”即完成網上報名。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報名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報名時間到相應報名站進行現場確認。特別提醒考生,所有考試科目包括全國統考、全區藝術統考、全區體育統考、外語口試、退役士兵專升本等均需在網上報名時(即2021年11月5日17:30前)一并進行繳費,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考生不能參加現場確認,報名無效。考生進行網上繳費成功后,在報名站現場確認之前仍可修改考試科目,科目修改后如需補交報考費的,可直接在報名系統補交;如已繳納的報考費多于實際應繳納數額的,多交部分經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核實后,將在全國統考前退回原支付賬戶。考生報名信息經報名站確認后,一律不再允許修改考試科目。如考生報名申請未能審核通過,相關報考費將在全國統考前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退回原支付賬戶。
同一考生在同一年度只能選擇一個報名站參加高考報名。一旦發現在多站報名的,包括在多個省(區、市)同時報名的,將上報教育部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試科目選擇。
1.我區2022年全國統考科目設置為“3+小綜合”。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必須確定自己的考試科目,可選擇“3+文科綜合”或“3+理科綜合”,二者不能兼報。
2.報考文史類、藝術(文)類專業的考生在“統考選考科目”中勾選“3+文科綜合”,全國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填報志愿時,文史類考生可選報文史類的所有專業;藝術(文)類考生除可選報本人獲得資格的藝術(文)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文史類的所有專業。
報考理工類、體育類、藝術(理)類專業的考生在“統考選考科目”中勾選“3+理科綜合”,全國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填報志愿時,理工類考生可選報理工類的所有專業;體育類考生除可選報體育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理工類所有專業;藝術(理)類考生除可選報本人獲得資格的藝術(理)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理工類所有專業。
3.報考藝術(文)類專業或藝術(理)類專業的考生, 還應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者方能按規則投檔和錄取。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我區組織的全區藝術統考和普通高等學校自行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藝術校考)。參加全區藝術統考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選“全區藝術統考”標志,并進入相應頁面選擇考試類別和科目,全區藝術統考設置美術類、書法類、音樂類、舞蹈類、播音主持類、廣播影視編導、航空服務類等七個考試類別,供考生選擇填報,報考全區藝術統考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憑網上報名時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使用A4幅面白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詳見《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不參加全區藝術統考,僅參加我區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選“藝術校考”標志,憑網上報名時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使用A4幅面白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憑《報名登記表》自行向組織考試的招生院校報名;既參加全區藝術統考又參加藝術校考的考生憑網上打印的全區藝術統考準考證自行向組織考試的招生院校報名。考生在報名參加考試時,應向所報考院校提供自己的高考考生號(14位)和身份證號碼(18位),否則將直接影響考生的藝術成績備案,最終影響考生的錄取。沒有在“加考科目”中勾選“全區藝術統考”或“藝術校考”標志的考生,如自行參加藝術校考,成績將無法備案,最終影響考生的錄取。
4.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還應參加全區體育統考報名,在“加考科目”中勾選“全區體育統考”標志。2022年,全區體育統考由身體素質和體育專項兩部分組成,考生勾選“全區體育統考”標志后,還須進入相應頁面選擇“體育專項”考試科目,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登錄“2022年高考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個人準考證。
5.報考外語專業或對外語口試有要求專業的考生,還應參加外語口試報名,其中外語語種選擇英語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選“英語口試”標志;外語語種為除英語外的其他外語語種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選“小語種口試”標志。
6.報考退役士兵專升本的考生,在“統考選考科目”中勾選“不參加統考”,還須在“加考科目”中勾選“退役士兵專升本”。退役士兵專升本考政治、英語2門文化科目和1門專業基礎課。文化科目試題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命制,全區統一考試;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測試。具體事宜另文公布。
7.只報考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和高職院校單獨招生的考生,可在“統考選考科目”中勾選“不參加統考”。考生須自行向招生院校申報,并參加由招生院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
8.報考優秀消防員單獨招生的考生,可在“統考選考科目”中勾選“不參加統考”。考生須自行向有關部門申報,并參加由應急管理部政治部組織的文化考試和技能考核。
(三)考生現場確認時應交驗的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
(1)考生應交驗戶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證。考生如無戶口簿,應交驗戶籍地公安派出所證明(證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戶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數的身份證號等)。尚未辦理有效居民身份證的考生,報名站可根據考生交驗的戶口簿辦理報名手續,考生本人須及時到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有效居民身份證,考生所在中學要主動與當地公安部門聯系,協調集中辦理有效居民身份證事項。考生參加高考時須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證。
(2)在我區申請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外來人員,還須依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廳《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的實施細則》(桂招考委〔2013〕32號)的有關規定提供相關材料。特別提醒:外來人員的實際就讀證明材料必須有校長、班主任和3名任課老師簽名(格式見附件19)。原則上考生學籍同實際就讀須為同一學校,人籍分離的考生(包括長期在校外參加培訓的考生)須提供學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證明材料,并加蓋教育行政部門公章。
(3)在我區申請報名參加退役士兵專升本的考生還須交驗退伍證。
2.學歷、學力證明材料。
(1)除在本校報名站報名的區內高中、中職應屆畢業生和區內中職學校二年級在校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學歷證書或學力證明,其中高中、中職應屆畢業生和區內中職學校二年級在校生其學力證明由所在學校負責開具(證明須包括入學時間、全國學籍系統中學籍號、學業水平考籍號、是否為本校學籍的應屆畢業班學生或二年級在校生、是否在本校實際就讀等,并加蓋學校公章)。凡不能提供學歷證書者,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可以“同等學力”報考。
①初中畢業后滿3年(取得初中畢業證書之日起至報名截止日,滿3年)。
②至高考報名時年滿18周歲,且經高考報名地縣級(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具有高中畢業的知識及能力,達到高中畢業的知識水平,并認定其具有“同等學力”。
(2)區外高中、中職應屆畢業生除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學力證明(證明須包括入學時間、是否應屆畢業班學生等,并加蓋學校公章)外,還必須提供初中畢業證書和學籍號(可在全國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查詢到其學籍信息)。
(3)不在本校報名站報名的區內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和二年級在校生除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學力證明(證明須包括入學時間、是否應屆畢業班學生或二年級在校生等,并加蓋學校公章)外,還須交驗《廣西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招生錄取簡明登記表》。
(4)報考退役士兵專升本的考生須交驗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3.殘疾考生申請合理便利證明材料。
根據教育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精神,在全國統考中,由于身體殘疾需要申請合理便利的考生,須于2022年4月5日前向報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由報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原件,簽署“與原件相符”意見后加蓋單位公章),并如實填寫《殘疾人報考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附件17)。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受理并審核在本地參加考試的殘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請,并告知殘疾考生為避免其他考生質疑,在考前監考員或考務員會在其所在考場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則由考生報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牽頭組織由有關招生考試機構、殘聯、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專業人員組成的專家組,對殘疾考生身份及殘疾情況進行現場確認,結合殘疾考生的殘疾程度、日常學習情況、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請以及考試組織條件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并形成書面評估報告。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匯總轄區所有殘疾考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復印件、《殘疾人報考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和專家組書面評估報告后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批。考前突發疾病需要申請合理便利的考生,參照殘疾考生申請程序進行審批。
4.有關加分資格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