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錄取批次分段設置及投檔順序
2021-06-24 11:27:42青海省教育考試網
錄取批次分段設置及投檔順序
第九條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共設置六個批次。
(一)提前本科批次。設置A段、B段和C段,各段計劃類型、志愿填報模式和志愿數量為:
A段:高校專項計劃。該計劃不在我省《2021年在青招生錄取計劃及專業目錄》中公布,高考成績發布后在青海省教育考試網(http://www.qhjyks.com/)上公布,并由院校發布合格考生名單,合格考生方可填報志愿,且只能填報合格院校。志愿填報模式為梯度志愿,設置2個梯度志愿。
B段:軍隊院校專業、統考藝術類專業、限定體育專業成績最低分的體育類專業、民航招飛、航海類專業、未組織體檢面試的公安類、司法類院校專業、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計劃。志愿填報模式為梯度志愿,設置2個梯度志愿。
C段:組織了體檢面試的公安類、司法類院校專業、北京電子科技學院、中國消防救援學院、不限定體育專業成績的體育類專業、省外高校優師專項計劃、國家公費師范生計劃等計劃。志愿填報模式為平行志愿,設置6個平行志愿。
(二)本科專項計劃批次。設置D段、E段和F段,各段計劃類型、志愿填報模式和志愿數量為:
D段:對口援青定向計劃(定向對口支援市州招生)、西藏大學機要定向計劃、清華大學定向計劃、省內高校優師專項計劃。志愿填報模式為梯度志愿,設置1個梯度志愿。
E段: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志愿填報模式為平行志愿,設置6個平行志愿。
F段:省內專項計劃,即省內生態專項計劃、省內鄉村振興專項計劃(原省內扶貧專項計劃)、省內民族地區教育高質量發展專項計劃(原省內藏區專項計劃)。志愿填報模式為梯度志愿,設置2個梯度志愿。
(三)本科一段批次。設置G段、H段和I段,各段志愿填報模式、志愿數和計劃類型為:
G段:省外院校的預科班和民族班計劃。志愿填報模式為梯度志愿,設置2個梯度志愿。
H段:普通班、藏文班、蒙文班、特色專業(北京理工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同濟大學等),省內預科計劃。志愿填報模式為平行志愿,設置12個平行志愿。
I段: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招生計劃、成都信息工程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陸軍工程大學等定向計劃。志愿填報模式為梯度志愿,設置1個梯度志愿。
(四)本科二段批次。設置為J段,該段志愿填報模式、志愿數和計劃類型為:
J段:獨立學院、民辦學院等院校招生計劃。志愿填報模式為平行志愿,設置6個平行志愿。
(五)專科特殊類型批次。設置K段、L段,各段志愿填報模式、志愿數和計劃類型為:
K段:公安類、體育類、航海類、藝術類招生計劃。志愿填報模式為梯度志愿,設置2個梯度志愿。
L段:石家莊郵電職業技術學院訂單培養計劃、西安電力高等專科學校訂單培養計劃,青海警官職業學院定向計劃等。志愿填報模式為梯度志愿,設置1個梯度志愿。
(六)普通專科批次。設置為M段,該段志愿填報模式、志愿數和計劃類型為:
M段:專科院校或本科院校專科專業招生計劃。志愿填報模式為平行志愿,設置6個平行志愿。
第十條 2021年我省招生錄取各批次按照從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H段-I段-J段-K段-L段-M段的順序依次投檔錄取。
第十一條 按照梯度志愿投檔的分段計劃,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分段計劃,高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正式投檔后調入我省的計劃,只能參加征集志愿投檔錄取。
第十二條 考生填報志愿后,在省招辦尚未正式投檔前(平行志愿批次為首次模擬投檔前),考生申請退檔的,由考生本人遞交退檔申請(《退檔申請樣表》在青海省教育考試網下載打印),省招辦將不予投檔。申請退檔的考生不得再參加本批次各段志愿投檔和志愿征集,可以參加后續批次各段的投檔錄取和志愿征集。
已被省招辦正式投檔(平行志愿批次為首次模擬投檔)但尚未正式錄取的考生申請退檔的,由本人向已投檔高校遞交退檔申請(《退檔申請樣表》在青海省教育考試網下載打印),由已投檔高校決定是否批準退檔。經高校批準退檔的考生,不得再參加本批次各段志愿投檔和志愿征集,可以參加后續批次各段的投檔錄取和志愿征集。
正式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變更錄取院校和專業。
第十三條 征集志愿和初始志愿的錄取規則一致。征集志愿院校和專業計劃在青海省教育考試網公布后,考生自行在志愿填報系統中查詢錄取狀態,處于“未被錄取”狀態的考生均可填報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錄取時,按考生最新填報的征集志愿進行投檔錄取。各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時,在線上實際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可適當降分征集志愿和投檔錄取。
第十四條 平行志愿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對于總分(文化課成績+照顧分)相同考生,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排序規則生成小數點后9位數的總成績確定位次;理工類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的排序規則生成小數點后9位數的總成績確定位次。對于梯度志愿總分(文化課成績+照顧分)相同考生,由院校根據《招生章程》的有關規定錄取。
第十五條 除軍隊、公安、司法和公共安全類院校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
第十六條 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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