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醫藥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1-06-14 16:06:00陽光高考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生入學后申請退學的,退費標準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符合齊魯醫藥學院學籍管理規定,頒發齊魯醫藥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三條 學生學習期滿,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按國家規定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外部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于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招生部門:齊魯醫藥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533-4318888、2829111
QQ咨詢群:42018898
電子郵箱:qlyyzsb@126.com
學校網址:http://www.qlmu.edu.cn
監督舉報電話:0533-28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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