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經貿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6-12 09:10:10陽光高考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三條 領導小組:
組 長:姚 勇 王新慶
副組長:郭 媛 郭國俠
成 員:康 勇 高慶新 袁 泓 周 勇 侯麗平 劉學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單獨招生工作具體事務,辦公室設在就業招生處。
主 任:郭 媛(兼)
副主任:朱東洋
成 員:溫曉明 王建強 柴瑞帥 王仲英 李 博 陳曉剛
白 石 許慶建 侯小坤 劉 彧 王麗麗 王軍華
王君華 劉凱燕 劉麗萍 謝 群 段秋月
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具體事務,凡屬招生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招生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一)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公平公正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招生工作,提高招生錄取工作的執行力和公信度。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錄取工作。
(二)部門分工:就業招生處負責制定招生錄取方案、招生宣傳方案,實施專業、計劃申報和錄取及錄取通知書發放等相關工作;學生處協調發動學生參與招生宣傳,負責被錄取學生學籍注冊、新生錄取資格復查等工作;各二級學院組織本學院師生積極參與招生宣傳工作,編制本學院專業介紹;信息中心協助錄取數據信息處理、確保招生工作網絡安全通暢;財務處負責協調銀行制作新生銀行卡,確定繳費標準、明確繳費方式。
第十四條 監督措施:學校紀委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全程監督與指導招生工作。
第四章 計劃和錄取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2021年分50個專業或方向(層次)招生。具體招生專業和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及相關招生省份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六條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普通類專業:凡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清”的原則,依據我校專業計劃,按投檔總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外語聽力成績順序排序擇優錄取。
藝術類專業:嚴格遵守河南省招辦藝術(美術)投檔規則,在省招辦投入到我校檔案中,我校按考生填報專業志愿依據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當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再按照專業課(術科)成績排名,當專業課(術科)成績也相同的依次按照文化課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名,直至分出名次。
對口類專業:在省招辦投入檔案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五章 獎(助)學金設置
第十八條 獎(助)學金設置: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精準資助等。貧困生可在報到當天通過綠色通道直接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六章 學費與住宿費
第十九條 收費標準:我校嚴格執行河南省物價局審定的收費標準。大數據與會計、大數據與財務管理、電子商務、學前教育、跨境電子商務等專業每年學費4200元,計算機應用技術、工程造價、大數據技術等專業每年學費4800元。其他普通文史類專業每年學費3700元, 其他普通理工類專業每年學費4200元,藝術類專業每年學費6000元,軟件類專業每年學費8000元,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年學費12000元(其中大數據與會計專業是與澳大利亞國立管理與商業學院合作、市場營銷專業是與加拿大北方應用理工學院合作、工商企業管理專業是與馬來西亞世紀大學合作、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是與馬來西亞世紀大學合作),住宿費每年800元。代收教材費每年500元(藝術類每年600元),每年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七章 畢業文憑
第二十條 畢業文憑:學生畢業頒發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并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就業報到證。
第八章 學校地址、咨詢熱線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高校園區龍子湖北路58號
第二十二條 來校乘車路線
公交路線:(1)乘BRT(市內快速公交)到中州大道農業東路,乘坐公交166路在河南經貿職業學院站下車;(2)在紫荊山乘坐公交K115路在河南經貿職業學院站下車;(3)乘火車到鄭州火車站或鄭州火車東站(高鐵站)轉乘地鐵1號線至文苑北路站,轉乘115路公交車到河南經貿職業學院下車。
自駕路線:京港澳高速鄭東新區站下高速—沿鄭州方向(鄭開金水東路)—到博學路向右拐一直行到龍子湖北路右拐—到河南經貿職業學院東南門或南門。
第二十二條 咨詢電話:
0371-86601950 86601951 86601952
86601003 86601008
第二十三條 學校網址:http://www.hnjm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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