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6-12 06:52:38陽光高考
安陽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確保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安陽學院,國標代碼:13504。
第四條 辦學地址:我校有安陽、原陽兩個校區。
安陽校區地址:河南省安陽市中華路南段599號。
原陽校區地址: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縣人民路西段6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
第六條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條 聯系方式:0372-2176666 2178888 2171999
第八條 學校網址:http://www.ayxy.edu.cn/
第九條 電子郵箱:ayxyzsb@163.com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要求,安陽學院成立2021年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是學校開展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負責貫徹國家招生考試政策,推進學校招生工作規范化和科學化,監督學校招生活動,維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招生委員會做出的決議,做好招生委員會日常運行的各項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嚴格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按照上級部門核定的規模,依據學校自身發展實際,結合近年分省分專業計劃編制與執行情況,統籌考慮分省生源情況、生源結構、生源質量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我校2021年分省、分專業計劃。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各招生層次所屬的錄取批次及有關要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招生工作規定,我校預留計劃的數量不超過當年本科招生規模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經我校招生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并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使用,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三條 我校原陽校區招生計劃單列,兩校區之間招生專業不能相互調劑。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我校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下進行,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英語和商務英語本科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除此之外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實施外語教學統一用英語,男女比例不限。
2.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同時師范類專業兼顧教師職業的特殊需要。新生報到時要進行全面體檢復查,凡體檢結果與高考體檢表嚴重不符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根據高考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即在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同意專業調劑,可調劑到其他專業,若不同意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名錄取。投檔錄取后,未完成的計劃,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征集志愿。該錄取規則適用于我校兩個校區。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美術學和書法學專業是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文化課成績的50%加專業課成績的5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的最后一名折合后成績相同時,按照文化課總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名錄取。
2.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文物保護與修復、音樂學、音樂表演(本科)、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編導(專科)、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專科)、音樂表演(專科)等專業是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專業課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的最后一名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照文化課總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名錄取。
3.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應達到各省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相關省份規定執行。
4.錄取所在省份有明確規定的,執行該省政策。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依據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應當按照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和時間繳納學費和住宿費。我校2021年具體收費標準為:
普通本科文科15000元/生/學年,普通本科理科16000元/生/學年,藝術類本科18000元/生/學年,普通專升本文科15000元/生/學年,普通專升本理科16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升本18000元/生/學年,普通專科119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科12900元/生/學年。住宿費六人間1500元/生/學年,八人間1400元/生/學年。
第七章 學歷、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 具有安陽學院學籍的普通高等教育學生,學習期滿符合學校畢業標準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發安陽學院本、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
第八章 獎勵與資助
第二十一條 我校構建和完善了“獎、貸、助、勤、免、補”等并舉的多位一體的學生資助體系,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安陽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