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5)
2021-06-10 22:24:55陽光高考
第七章 錄取辦法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學校負責,省考試院監督」的要求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第十七條 學校開設的藝術學門類下所有專業以及建筑學類專業文理兼招,屬于藝術類第一批錄取,具體錄取批次按各省有關規定執行。工業設計專業安排在普通類錄取,具體錄取批次按計劃投放省份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錄取規則
。ㄒ唬⿲W校屬于專業考試自主命題的藝術院校。根據教育部規定,考生的報考專業如為所在省統考范圍內的專業,應先參加所在省統考,省統考合格后,參加學校自主命題的專業考試成績才有效。請考生咨詢所在省份所報專業的統考合格要求,我校將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統考專業合格要求執行。
。ǘ﹫罂嘉倚5娜珖忌次倚澏ǖ奈幕n最低控制線進行錄取,我校將參考浙江省普通類新一段線的75%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學校遵循考生專業志愿,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計劃未完成的依次從第二志愿、服從志愿考生中擇優錄取,按此錄取仍未完成該專業招生計劃的,由學校招生委員會調劑錄取。
(三)學校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錄取比例。
。ㄋ模┩庹Z語種不限。學校在本科教學中,僅使用英語教材和英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報考。
(五)學校開設的藝術學門類下所有專業以及建筑學類專業不區分文理科按統一標準錄取。(不分省份,高考文化課成績以滿分750分計算,滿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1)藝術學理論類專業:符合各省統考要求的報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取時,當文化總分排名并列時,分別以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次序,單科高者優先。
。2)建筑學專業:省級美術與設計類統考合格的報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取時,當文化總分排名并列時,分別以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次序,單科高者優先。
(3)其他藝術類專業:本校自主命題的專業復試考試分數合格,且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后,以專業復試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折算綜合分,按綜合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取時,當綜合分排名并列時,專業復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專業復試成績并列時,分別以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次序,單科高者優先。
綜合分折算公式:
綜合分 = 專業復試成績總分÷專業復試成績滿分×60 +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高考文化課滿分×40
。┕I設計專業錄取按計劃投放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投檔規定執行,進檔考生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分別以物理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次序,單科高者優先。
。ㄆ撸⿲忌信撟骷傩袨榈,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十九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有效證件,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延期時間原則上不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教育部及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如發現不符合本章程規定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的,視情節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一條 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收取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學費標準:每生15000元/學年(其中藝術學理論類專業每生6000元/學年)。住宿費按規定另行繳納。
第二十二條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等獎助辦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規定可申請助學貸款(最高額為8000元/年),鼓勵學生在生源地申請。請廣大考生及家長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慎重做出報考選擇。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中國美術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中國美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中國美術學院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caa.edu.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zb.caa.edu.cn
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571—87164630
傳真:0571—87164629
外籍人士報考我校,請致電國際教育學院或登錄網站查詢(網址:http://admission.caa.edu.cn,聯系電話:0571—87164712)。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簡章、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根據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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