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應用技術大學招生章程
2021-06-03 11:23:19陽光高考
2021年上海應用技術大學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上海應用技術大學
二、就讀校址
奉賢校區地址:上海市奉賢區海泉路100號;
徐匯校區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漕寶路120號;
高等職業學院梅隴校區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天等路465號。
藝術類本科專業就讀徐匯校區,其他本科專業及少數民族預科就讀奉賢校區,高職專業就讀高職學院梅隴校區。
三、層次 ■ 本科 ■專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上海應用技術大學
證書種類: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應用技術大學的本科(專)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應用技術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領導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秋季統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監察小組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紀委監察處是招生監察的常設機構。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1、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上線生源不平衡。
九、專業教學培養使用外語語種
英語專業高考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德語專業高考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德語,其它專業高考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德語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德語。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根據健康狀況與專業限報要求填報專業志愿。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其中:材料類、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物理、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繪畫、藝術設計專業色盲不取;園藝、園林、生態學、風景園林、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應用化學、環境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色盲、色弱不取;香料香精技術與工程、化妝品技術與工程專業色盲、色弱、嗅覺遲鈍不取。
十一、錄取規則
(一)、投檔成績
我校在專業錄取時,以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投檔成績為準,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不累計,最高不超過20分。
(二)、投檔比例
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05之內;實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檔比例按各省級招辦要求執行;征集志愿,按缺額計劃1:1錄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不降分錄取。
(三)、錄取原則
1、普通類專業
⑴、上海市專業錄取時,在院校專業組內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專業志愿填報順序錄取,各志愿間無級差。當考生所填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劑(含中外合作專業),且符合專業錄取條件,則在該專業組內進行調劑。調劑規則:根據需調劑考生的投檔成績,按缺額專業的錄取最低分從高到低一次性調劑錄取至滿額,錄取最低分相同時依次參照缺額專業的錄取平均分、最高分,調劑時同時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含中外合作),則退檔。
⑵、招生改革省市浙江、山東、遼寧、重慶、河北五省實行專業平行志愿直接投檔到學校專業,符合專業錄取條件,不會退檔;其他改革省市江蘇、湖南、湖北、福建、廣東在院校專業組內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專業志愿填報順序錄取到專業,各志愿間無級差。當考生所填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劑,且符合專業錄取條件,則在該專業組內進行調劑。調劑規則:根據需調劑考生的投檔成績,按缺額專業的錄取最低分從高到低一次性調劑錄取至滿額,錄取最低分相同時依次參照缺額專業的錄取平均分、最高分,調劑時同時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退檔。
⑶、內蒙古自治區
實行“招生公布總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即依據投檔成績按照公布總計劃劃定資格線,線上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錄取,各志愿間無級差。調劑規則與“上海市”的調劑規則相同。
⑷、其他省市
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專業志愿填報順序錄取,無級差分。在同一批次中,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劑,且符合專業錄取條件,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調劑到未錄滿專業。調劑規則同“招生改革省市”。
⑸、同分處理規則:
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根據各省市考試院的同分排位規則排序,若無排序,則文科(歷史組)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理科(物理組)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排序。
2、美術與設計學類
⑴、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要求: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省級招辦劃定的美術與設計學類本(專)科最低錄取控制線,且本科外語單科成績要求50分及以上。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省級招辦劃定的本(專)科合格線。
⑵、美術與設計學類成績計算方法:
上海市及其他省級招辦對投檔成績有統一折算方法的,按其投檔成績為錄取依據。無統一折算方法的省市,錄取依據按我校折算公式計算,折算公式=(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文化投檔成績/文化滿分)×50。
⑶、錄取原則:分數優先原則,即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據專業志愿填報順序擇優錄取。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退檔。
⑷、同分規則:根據考試院的同分排位規則排序,否則依次按專業統考、語文、外語成績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