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電子機械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章程(3)
2021-06-02 15:55:48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與參加全國普通高考錄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三)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不得退檔,不得變更專業,不得轉入其他學校。
(四)高職單招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備案標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本章程以由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十二、學校高職單招的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招生處
學院地址:四川省綿陽市經開區隆康路10號
郵政編碼:621023
招生咨詢電話:0816-2821838、2821216
傳真:0816-2821838
監督電話:0816-2821837
咨詢QQ:80003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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