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遼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報名
2021-06-02 12:49:25網絡整理
一、報名
(一)報名對象
1.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
2.參加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含注冊入學招生、只招中職生專業的高職單招,下同)、保送生招生、殘障考生特殊教育單招、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少年班招生等的考生。
3.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
(二)報名條件
1.考生參加遼寧省普通高考報名的基本資格(以下簡稱基本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含應往屆)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具備報名基本資格,在遼寧省出生(即身份證號碼的前兩位為“21”)且具有遼寧省戶籍的考生,可參加我省普通高考報名。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只有在其戶籍所在的少數民族自治縣報名并參加考試,才能享受相應的普通高考加分政策,在其他地區報名、考試不享受普通高考加分。
3.戶籍從省外遷入遼寧省的考生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在具備報名基本資格的同時,還須符合以下要求:
(1)單人戶籍考生(含和非直系親屬戶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遼寧省的戶籍滿三年(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具有遼寧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為三年且有連續實際就讀經歷,往屆生須具有遼寧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
(2)全家戶籍考生(含和父親或母親一方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有遼寧省戶籍,遼寧省普通高中學籍滿一年且有連續實際就讀經歷,往屆生須具有遼寧省普通高中畢業證書。
4.來遼寧省進城務工的外省戶籍人員的隨遷子女考生(以下簡稱隨遷子女考生)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在具備報名基本資格的同時,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有三年學籍且有連續實際就讀經歷(須具有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初始注冊學籍)。隨遷子女往屆考生還須具有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5.實行本民族語和漢語“雙語”教學的少數民族高中畢業的朝鮮族或蒙古族學生和經遼寧省教育廳同意在非少數民族高中附設蒙生班學習的蒙古族考生,可報名參加普通高考“民族語文”、“漢語”學科考試。
6.報考有關特殊教育高校單獨招生考試必須是符合報名條件的聽殘、視障及其他殘疾考生。
7.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相關條件的非應屆高中畢業學生,報考經教育部批準具有少年班招生資格的高校,如需參加普通高考,考試成績只能作為報考高校少年班的錄取依據。少年班考生不得參加其他高校的招生錄取。有關市招考辦將按照高校提供的資格審核通過名單安排考生普通高考報名。
8.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須具備基本報名資格并持有我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可在簽發地所在市招考辦申請報名。
9.現役軍人子女以及特殊情況的考生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戶籍、學籍未達到規定時限要求的),須經市招考辦審核,主要領導審定,報省招考辦備案。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的相關信息,請登錄“內地(中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查詢報考事宜,不需在遼寧省參加高考報名。
11.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12.不允許考生跨省重復高考報名,教育部將對跨省重復報名考生進行核查、清理,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三)報名辦法
2021年遼寧省普通高考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有關報考要求、報名辦法等按照《關于2021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遼招考委字〔2020〕40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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