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單招招生章程(2)
2021-06-02 09:45:00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八、錄取
(一)文化最低控制分數線
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中職類、普高文化類、普高藝術類、普高特長類、中職特長類劃定錄取控制線,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人數不超過報考總人數的90%。
(二)錄取規則
1. 考試成績
文化考試成績+技能綜合測試成績+少數民族地區加分=總成績
2. 少數民族地區加分政策
考慮四川民族地區的特殊性和教育扶貧的政策要求,我校高職單招錄取時,執行以下少數民族地區加分政策。
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峨邊縣、馬邊縣、米易縣、鹽邊縣、石棉縣、北川縣、平武縣、漢源縣、寶興縣、興文縣、宣漢縣、敘永縣、古藺縣、筠連縣、珙縣、屏山縣、滎經縣,仁和區、金口河區(三州十七縣兩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總成績加20分;漢族考生總成績加10分。
攀枝花市東區、西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總成績加10分。
3. 錄取
(1)錄取順序:依次按照特長類、中職類、普高類(含藝術)錄取。
(2)計劃數:普高類(含藝術)和中職類計劃數為公布的專業計劃數減去已錄取特長類人數。
(3)專業計劃調整的原則:當專業計劃與報考人數不平衡時,學校將按照省上的相關文件要求、學校教學資源和實際報考情況,首先在普高特長類、中職特長類、中職類、普高藝術類、普高文化類依次平衡各類別計劃,特長類按特長類別平衡特長計劃,其余類別按專業平衡計劃。其次各類別如有剩余計劃再跨類別平衡專業計劃。
(4)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在文化成績達到控制線上的考生中,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凡第一志愿未錄滿的專業,將錄取第二志愿的自由考生。
(5)如果考生總分相同,分別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
(6)未參加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以及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不得錄取。
4. 擬錄公示
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本校網站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擬錄取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若要放棄錄取,請將本人放棄錄取申請和身份證拍照以圖片形式發至學院招生就業處郵箱(nzyzjc@163.com),辦理相關放棄錄取手續,逾期責任自負。
5. 補錄
如有考生申請放棄錄取,在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后,在未錄取的文化成績控制線上的考生中,重新征集志愿,擇優補充錄取。
6. 錄取批報
公示期滿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隨后,學校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7. 免試
在校期間,參加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免試進入對口類相應專業學習。在辦完免試手續并正式錄取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我校的高職單招考試。
九、新生注冊和復查
(一)高職單招被錄取的新生,須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到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學校將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參加高職單招考試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錄取為藝術專業考生不得轉出藝術專業,其他考生可根據學校當年的轉專業政策,在第一學期結束后向學校提出轉專業申請。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
本章程由學院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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