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職業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章程(2)
2021-06-02 09:03:48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八、錄取
(一)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在文化合格線上(合格線分別按不超過普高類和中職類報考總人數的90%劃線)分別劃定普高類、中職類各專業最低錄取控制線,未參加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以及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為零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二)錄取規則
1.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普高考生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參照總分數由高到低依次錄取;中職類考生按照專業大類的綜合總成績采用“志愿優先”的方式,從高到低的原則進行錄取;各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高職單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顧政策。
2.在所有符合條件并在控制線上的考生中,按照專業志愿,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學校招生委員會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 5 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3.若錄取過程中出現同分情況,則先依據文化素質考試成績的高低排序;若文化素質考試成績也相同,則依據文化素質考試中語文、數學和英語的單科成績順序依次比較。
4.在類別計劃及專業計劃不平衡時,經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后,學校有權根據填報人數調整類別計劃及分專業計劃。
5.擬錄取考生名單于4月5日—4月10日在我校網站公示,公示期間可以申請放棄錄取,申請放棄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放棄本次錄取資格的書面文件,逾期不再辦理。未辦理本次放棄錄取資格手續的考生視為同意我校錄取意見;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如有考生申請放棄錄取,不再替補錄取。
6.申請免試的考生。在校期間參加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由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公示后,可免試錄取。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職單招報名,并在3月27日前向學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免試考生應正常參加我校的高職單招考試。
九、新生注冊和復查
經我校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上的規定時間內到校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認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考生,取消其被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及學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參加高職單招考試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
高職單招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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