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章程(2)
2021-06-01 17:07:35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八、錄取
(一)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普高類、中職類,分別劃定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即普通高中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或中職學校考生職業能力測試)成績的最低合格線。合格線上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報考總人數的90%。
未參加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以及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為零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二)錄取規則
在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考試和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總分擇優錄取。錄取原則是專業志愿優先、按總分從高到低錄取。若錄取過程中出現成績總分相同,則依據以下原則錄取:先依據文化考試成績的高低;若文化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的單科成績。
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專業計劃和計劃類別不平衡,學院將按照考生實際報考情況在計劃范圍內平衡專業計劃及計劃類別。
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將于4月6日前在我院官網公示5日,公示期間,考生若要放棄錄取,須在公示期間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證到學校向招生辦公室提交申請,逾期不再接受放棄錄取申請。考生放棄錄取的名額在相應專業、類別中的尚未錄取考生中按照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替補。公示期滿,確定無異議后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學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申請免試考生需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1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并正常參加我院的高職單招考試。我院將按照省教育廳相關規定辦理免試錄取手續。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學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由我院免試錄取。
九、新生注冊和復查
(一)經我院高職單招所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到校報到。未請假逾期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招生政策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參加高職單招考試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我院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正式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
(三)高職單招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備案標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四)就讀地址: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什邡校區,四川省德陽市雍城南路什邡中學高中部側。
(五)高職單招未完成計劃將轉為普通高考招生計劃。
(六)經我院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入學后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可申請轉入同類別的其他高職單招專業,但不能轉入普通高考統招專業。
(七)根據《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相關規定,對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的學生,由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并由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八)凡在高職單招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九)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十一、學校高職單招的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部門: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招生就業處
聯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區百葉路1號
郵政編碼:611731?
咨詢電話:028-87825027、87825028、87825029
申訴部門:黨委辦公室
申訴電話:028-87828577
學校網址:http://www.cdues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