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1-06-01 15:47:06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第六條 學院代碼:13288,浙江省招生代碼:0122。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第九條 辦學地點:校本部(紹興市群賢中路279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院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監督電話:0575-88348686。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類) |
招生人數 |
選考科目要求 |
紡織類 |
50 |
物理/化學/技術 (1門符合即可報考) |
1.紡織類一年后由學生自主選擇分流至紡織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
2.男女比例不限。
3.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四條 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材料上傳:2021年3月3日至3月21日;
2.書面評審:3月22日至3月31日;
3.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4月1日至4月11日;
4.網上打印準考證:4月14日至4月17日;
5.考生報到與測試時間:4月18日;
6.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查詢:綜合素質測試結束三天后,考生可通過我院招生信息網查詢成績。
第十五條 報考條件
1.已經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認可往屆生高中學考成績,凡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的科目等級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
2.學業水平測試(含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等10門)均在D等及以上,且所有科目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累計總分在65分及以上,同時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P等及以上)。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換算: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7分,D等計6分。
第十六條 報考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xx.ypc.edu.cn/)報名系統,根據系統提示的“報名流程”進行報名,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用A4紙打印申請表。
3.材料上傳: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掃描件(要求JPG格式)上傳報名系統,文件內容必須清晰。如若圖片內容模糊不清,審核不通過,責任自負。無須紙質材料寄送。
具體掃描上傳材料如下:
(1)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申請表(網上報名后系統中直接打印,本人簽名,并經學校教務處審核后,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2)身份證(正、反兩面分開上傳)。
第十七條 資格審查
1.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中學階段綜合表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2.學院根據書面評審成績,按專業(類)招生計劃數5倍的比例擇優確定獲得我院“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最后一名同分一并入圍)。如報名人數不足專業(類)招生計劃數的5倍,則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全部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
3.報名資格書面評審辦法:評審綜合分為百分制。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占9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占10%。其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7分,D等計6分。
第十八條 繳費
1.收費標準:學院對獲得“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收取考務費,標準為140元/人。
2.繳費時間:2021年4月1日至4月11日。
3.繳費方式:通過資格審查和書面評審的考生,需登錄個人報名系統,通過支付寶/微信掃碼繳費,完成報名工作。繳費截止時仍未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名考務費概不退還。學院不接受現場繳費。
第十九條 打印準考證
2021年4月14日—4月17日,完成報名的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