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1 16:15:44陽光高考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普通高校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渤海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渤海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渤海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師范類畢業生須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通過后方可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五、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學費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宿費標準為1000-1200元/年。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的,根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教財【2006】2號文件的要求,學校根據學生在校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宿費。
3.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每年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一等每年4400元/人,二等每年2750元/人;省政府獎學金每年8000元/人;學校另設有校長獎學金,每年10000元/人;渤海大學獎學金,一等每年1000元/人,二等每年700元/人,三等每年500元/人。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當地申請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最高8000元/年);學校通過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和困難補助等多種資助形式幫助其完成學業。
獎助學金每年10月份評定并在全校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
教育部批準的渤海大學與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合作舉辦的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本科教育項目。培養過程中,引入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教學體系,中英文聯合授課。
1.在本校同批次錄取。
2.項目采取“4+0”、中英文聯合授課模式,在渤海大學完成全部課程且修滿規定學分,成績合格,符合畢業及授予學位條件,可獲渤海大學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3.學生可自愿申請辦理赴國外學習,需在渤海大學完成前2年學習,學生在結束國內階段學習后,符合申請簽證條件并經考試合格者,到波蘭繼續后2年學習,修滿雙方規定學分,符合雙方畢業及授予學位條件,可獲得渤海大學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同時可獲得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4.完成學士階段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后,符合華沙生命科學大學的錄取標準,可免試升入華沙生命科學大學的碩士階段學習。
七、錄取辦法說明
1.調檔比例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遼寧省調檔比例100%,外省按文件規定執行;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最多不超過120%。藝術、體育類專業按照所在省文件規定執行。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航海類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30035-2013),體檢要求:無色盲(弱)、無復視。其中航海技術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4.7(0.5)及以上;輪機工程專業要求身高155cm(含)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4.6(0.4)及以上。具體按照《船員健康檢查要求》執行。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對新生進行身體復查,對不符合標準和體檢作弊的學生依據文件相關規定處理。
3.院校志愿及錄取
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在本科提前批招生,其它普通類專業在本科批招生(外省各專業招生批次以所在省招考辦規定為準)。
根據教育部及各省招考辦有關文件精神,在已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我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在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順序調檔,當第一志愿投檔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計劃時,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考生。
藝術類美術學(師范)、繪畫、環境設計、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遼寧省在藝術類本科批第一階段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外省藝術類各專業的錄取批次、投檔方式,均以所在省招考辦公布為準。
體育類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教育(師范)專業,遼寧省在體育類本科批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體育類無外省招生計劃。
實行高考改革省份,各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學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遼寧省2021年實行新高考改革,按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投檔錄取。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執行省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的相關規定。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在綜合考查考生德、智、體等水平的基礎上,對于進檔考生,我校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
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首先按生源省份招考辦文件的要求錄取。若生源省份招考辦文件未明確要求的,我校規定如下:
普通類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參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體育類綜合分相同的考生參考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相同的,依次參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藝術類綜合分相同的考生參照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相同的,依次參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若考生排序仍相同,將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或相關科目成績等因素進行擇優錄取。
少數民族預科班專業的錄取按省招辦的相關規定執行。少數民族預科生培養為“1+4”模式,預科階段為期一年。一年后,經考核合格者,按錄取專業轉入我校本科學習,本科階段學制為4年。
6.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辦法
(1)體育類專業
考生須參加遼寧省招考辦組織的體育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文化課考試成績在遼寧省劃定的體育類本科文化課成績控制線以上,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7.5+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藝術類專業
考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文化課考試成績須達到各省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課屬本省統考(校級聯考)范圍內的,須參加考生所在省本科專業省統考(校級聯考)并成績合格。
遼寧省美術類、音樂類、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河北省美術類、音樂類,山東省美術類、廣播電視編導使用所在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河北省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山東省音樂類使用所在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校級聯考成績。
美術類、音樂類、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綜合分從高至低依次錄取,綜合分計算方法如下:
遼寧省:
①美術學(師范)、繪畫、環境設計專業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2+專業課成績;
②音樂學(師范)專業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文化課總分×100×6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40%;
③音樂表演專業按“專門化”成績投檔,綜合分即“專門化”成績;
④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投檔,綜合分即為文化課成績;
⑤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文化課總分×100×5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50%。
說明:音樂學(師范)專業遼寧省招收美聲鋼琴、民聲鋼琴考生、流行鋼琴、美聲(民聲)其它器樂、流行(其它器樂),外省以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音樂表演聲樂招考方向招收美聲、民聲、流行考生;器樂招考方向招收鍵盤演奏(鋼琴)、民族器樂(古箏)、西洋管樂(古典薩克斯)考生。各省音樂表演招考方向最終以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山東省:
①繪畫、美術學(師范)專業(使用統考成績),綜合分數按照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計算;
②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使用統考成績),綜合分數按照專業成績占30%、文化成績占70%計算。
③音樂學(師范)專業(使用聯考成績),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投檔。
河北省:
①繪畫、美術學(師范)、環境設計、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專業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
②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7+(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3。
山東、河北省音樂類招考方向、藝術類各專業綜合分計算方法均以考生所在省招考辦公布為準。
7.聯系電話、網址
招生電話:0416-3400131、0416-3400132
網址:http://www.bhu.edu.cn
本章程內容若有與上級相關政策、規定不符之處,以上級政策、規定為準。
渤海大學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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