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填報志愿
2021-05-31 14:40:19網絡整理
填報志愿
29.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統考+校考”“統考合格”“校考”專業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按“統考+校考”“統考合格”“校考”順序投檔。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統考”專業及其他本科院校藝術類專業錄取工作與普通類本科專業同批次錄取,按“統考”“統考+校考”“校考”順序投檔。
30.符合條件的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招收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的,須在相應批次普通類欄目中填報有關院校及專業。
31.考生填報志愿采取網上填報的方式。考生須在認真閱讀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工作規定后,選擇報考高校、院校專業組及組內專業志愿。考生須在省招生辦網上志愿填報系統確認志愿填報信息,志愿信息一經網上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務必要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或院校指定網站查詢擬填報院校招生章程的詳細內容,注意高校、院校專業組及組內專業的限報條件,因未查看院校招生章程,導致不掌握院校招生要求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32.考生填報志愿時,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均須合格,方可投檔。否則,其填報高校志愿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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