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0 10:49:27陽光高考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學費標準: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和住宿費等。學校按浙江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每年公布招生計劃時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學金制度和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學院助學金、學院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企業助學基金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學生本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按學校相關要求提出轉專業的書面申請,經審核通過后,可由錄取專業轉入新專業就讀學習。
第二十二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聯系方式:
府東路校區地址:溫州市鹿城區府東路717號(郵編:325003)
甌江口校區地址:溫州市甌江口產業集聚區雁云路301號(郵編:325026)
招生咨詢電話:0577-88321500、88313369
招生傳真:0577-88313369
電子信箱:zsb@mail.zjitc.net
招生監督電話:0577-88105228
招生監督郵箱:gmjw@mail.zjitc.net
學校網址:http://www.zjitc.edu.cn
招生網:http://zs.zjitc.edu.cn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省級招生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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