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30 06:47:48陽光高考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國標碼:10863。
學校地址: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廬山東路388號,郵編:315800。
辦學性質及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三條 學校是國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國首批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職院校、浙江省國際化特色高校、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院校。學校榮獲全國職業院校教學管理50強、學生管理50強,多次獲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50強、教學資源50強、國際影響力50強。
學校以“融港鏈天下 薈智育匠才”為發展愿景,堅持“立足區域、服務區域、融入區域”辦學定位。對接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大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及北侖港區組成的寧波北侖新區,設置與區域綠色石化、高端裝備制造等萬千億級產業發展需求緊密對接的綠色化工、智能制造等7個專業群,現設專業38個,與本科院校聯合開設5個本科專業,全日制高職在校生10000多名。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根據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在具體執行中,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五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六條 外語語種要求:無。
第七條 招生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條 對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執行相關省市的規定,接受投檔并錄取。
第九條 對實行學校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執行相關省市的規定。對于進檔考生,根據“專業清、志愿清”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要求。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入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條 報考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在征求志愿時外語單科成績不作要求。考生進校后采用中英雙語教學且不得轉專業。
第十一條 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已錄取的考生如查出體檢不符合高考相關規定,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五章 收費及資助
第十二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規定,以物價局備案為準。學費(各專業學費詳見學校招生網):非藝術類專業學費6000-7500元/人/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9000元/人/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5000元/人/學年。住宿費1000-1600元/人/學年。
第十三條 學校有完備的獎學金制度和完善的幫困資助機制。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浙江省政府獎學金、校內各類獎學金等。實行了國家助學貸款、思源基金、勤工助學、彩虹助學、社會資助金等各類資助政策,建立了“綠色通道”幫困制度。
第六章 招生咨詢
第十四條 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接待及解答招生工作有關事宜。咨詢聯系方式如下:
學校網址:http://www.nbpt.edu.cn
學校招生網:http://zhaosheng.nbpt.edu.cn
通訊地址: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廬山東路388號寧波職業技術學院聯盟大廈1209教務處(招生辦公室)郵編:315800
聯系電話:0574-86891301 / 86891302
招生咨詢QQ群:普高生780909232;浙江省中職生780910499
招生微信公眾號:Nzyzsb
監察電話:0574-86891931
第七章 監督機制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中的重大問題由學校黨委研究決定。
第十六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七條 被錄取的新生須憑錄取通知書到畢業中學(或考生所在地的招生考試機構)領取考生檔案,并在入學報到時將檔案交至學校,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省級招生部門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2021年5月起實施,由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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