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9 18:17:55陽光高考
第五章 特色培養
第二十九條 轉專業政策:學校按照《麗水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規定,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自主申請轉專業。在教學資源允許的情況下,學校盡量滿足學生的轉專業申請。五年一貫制、單考單招、專升本、定向委培以及中外合作辦學等特殊類型招收的學生,按相關規定不能轉專業。已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學生申請轉專業,其選考科目須符合轉入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第三十條 學校與美國、瑞典、西班牙、韓國、馬來西亞、臺灣等國(境)外及國內知名高校建立了聯合培養學生的合作機制,每年選拔一批優秀學生到相關高校交流學習。
第六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學金及資助
第三十一條 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如因故不能按期報到入學,須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十三條 收費標準:學校嚴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廳、物價局核定公布的收費標準執行。就讀園藝專業且為浙江戶籍的學生免收學費。
第三十四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和獎助學金為主體、經濟幫扶為主導、勤工助學為有益補充的“獎、貸、勤、助、補”五位一體的助學體系,多渠道資助學生完成學業、成長成才。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設有各級各類專項獎學金和助學金,獎勵和資助方式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中國工商銀行校園地助學貸款、發展性資助、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社會力量資助等。
第七章 招生咨詢方式
第三十五條 學校開設招生咨詢網、咨詢電話、咨詢QQ群等,答復考生的各種問題。
咨詢電話:0578-2271179,2276113(兼傳真);
校園網:http://www.lsu.edu.cn;
招生網:http://zsw.lsu.edu.cn;
招生咨詢QQ群號:580700301;
監督電話:0578-2271178。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麗水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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