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藝術工程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9 16:46:26陽光高考
第七章 新生入學
第十九條 學校根據不同專業辦學成本、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確定專業學費標準,按規定向社會公示。學費標準: 無人機應用技術、建筑室內設計、服裝設計與工藝、軟件技術、電子商務、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旅游管理、市場營銷、金融服務與管理、護理(專本升學班)、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專本升學班)、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本升學班)、機械制造及自動化(專本升學班)、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本升學班)、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本升學班)專業為11800元/年;文物修復與保護、戲曲表演、刺繡設計與工藝、現代物流管理、護理、助產、烹飪工藝與營養、社會體育、大數據與財務管理、財富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機械制造及自動化、新能源汽車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工藝美術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大數據技術、資源綜合利用技術、中醫康復技術專業為9800元/年。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將進行全面復查(包括體檢)。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請有關省(市、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查究。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一學期后,可根據《長江藝術工程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轉專業申請,學院在保證教學質量的前提下盡量滿足。
第八章 學生資助
第二十二條 為鼓勵廣大學生勤奮學習,努力上進,學院設有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企業獎學金及學院特困生補助。
第二十三條 學院獎、助、勤、貸等資助體系健全,努力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相應的幫助。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學院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全院師生中挑選工作人員參與招生宣傳、錄取工作。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私自從事招生活動。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學院辦公室及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及聯系方式:
招生熱線:0716-4172188、0716-4172189(傳真)
網址:www.cjchuanxi.com
學校地址:湖北省荊州市紀南文旅區育才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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