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2)
2021-05-29 06:50:58陽光高考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九條 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 學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取消我省民辦高校和民辦中職學校收費備案以及住宿費核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657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普通類專業學費標準為14500-15500元/生·學年;聯合培養專業學費較高,詳見專業目錄書或學校網站;住宿費1400-1800元/生·學年。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二條 本校設立國家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同時面向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在校學生開通綠色通道,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宏鋒助學金、慈航助學金和勤工儉學崗位。學校獎學金、宏鋒助學金、慈航助學金獎勵標準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獎勵對象為品學兼優的在校生。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勤工儉學等助學措施按照國家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2-3619806、3619808、3256789
傳 真:0752-3619777
電子郵箱:zsb@hzcollege.com
學校網址:https://www.hzec.edu.cn/
招生網址:https://www.hzec.edu.cn/zhaoshengban/
第三十四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 系 人:姚立鋒
監督電話:0752-3256622
傳 真:0752-3619431
電子郵箱:ylf@hzcollege.com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學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專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惠州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授權惠州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準。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2020年惠州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