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1-05-27 17:02:28陽光高考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按廣西區物價局和廣西區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等。
學費標準:學校獨立舉辦的專業根據不同專業學費按6500-12000元/年收取。
住宿費標準:公寓式按545-1050元/年收取。
(注:以上各項收費如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頒布新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第五章 在校學生獎勵或資助項目
第十五條:在校生享受以下獎勵及資助項目。
(一)根據學習成績及大學生綜合素質量化考評的表現,享受“學校獎學金”,獎勵金額分別為一等獎學金1000元/學期,二等獎學金600元/學期,三等獎學金300元/學期(獎勵面約占當年全校學生總數的15%)。
(二)學習成績及各方面表現特別優秀的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獎勵金額8000元/年。
(三)學習成績及各方面表現優秀的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享受“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金額5000元/年。
(四)學習成績及各方面表現優秀的學生可享受“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獎勵金額5000元/年。
(五)在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城鎮低保戶、孤殘、烈士子女,認定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享受“國家一等助學金”,受助金額4300元/學年;在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有機會享受“國家二等助學金”,受助金額2300元/學年。
(六)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自愿應聘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七)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自愿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八)建檔立卡貧困戶及家庭經濟困難(畢業年度家庭屬于低保或在校期間有助學貸款)和殘疾的畢業生,在畢業當年可享受政府發放的一次性的就業補貼1448元/人(享受面約占當年畢業生總數的45%以上)。
(九)依據廣西教育廳在畢業生畢業當年的有關政策,每年選送應屆畢業生總人數約10%-23%的優秀畢業生升入廣西區內本科院校繼續深造(學制2年)。
附則
第十六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章程、要求、規定等如與本章程有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以往條款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廣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廣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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