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7 11:07:40陽光高考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按照抄送價格主管部門、陜西省教育廳相關標準執行。
第七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一條 學校現已經建立起國家獎學金8000元/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國家助學金、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校內扶貧獎學金、勤工助學等多種方式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八章 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二條 凡我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及時向學校招生辦請假,并附相關證明。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外,其他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即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予以退回;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由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制定相應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條 學校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電話:029—85628909、85628035、85628068
學校網址:http://www.xijing.edu.cn
學校微信公眾賬號:xijinguniversity
招生章程公布網址:http://zhaosh.xijing.edu.cn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西京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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