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業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26 23:30:01陽光高考
第十八條 預留計劃及使用:
1.根據教育部及陜西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
2.學校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省生源質量和上線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3.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集體議事、會議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經西安工業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按決定執行。
第十九條 所有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第二十條 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條 學校各專業招生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 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學校以英語教學為主。
第二十三條 學校學費及住宿費標準按陜西省價格部門的規定執行:理工、外語等專業4500元/學年,文法財經等專業3500元/學年,藝術專業(二類)9000元/學年;住宿費1000-1100元/學年。如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調整2021年本科生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我校將按照新標準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內獎學金、社會獎學金等多渠道獎勵資助體系,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其順利入學。
第二十五條 學校網址:https://www.xat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9-86173115
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xatu.cn
本科招生微信公眾號:xagdzsb10702
第二十六條 招生工作監督電話:029-86173079
招生工作監督郵箱:zhshb@xatu.edu.cn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錄取工作。對以西安工業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西安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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