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業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1-05-26 23:30:01陽光高考
西安工業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是陜西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中國兵器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共建高校。是陜西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陜西省國內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流動站。英文名稱:Xi’an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縮寫為XATU。學校國標代碼:10702。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本科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 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安工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法定注冊地點為陜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號。學校分校區辦學,主校區為未央校區(西安市未央區學府中路2號,郵編:710021)。
第五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類型為:普通文理類、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貧困地區專項、內地新疆班等。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主動接受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根據國家關于招生工作的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領導開展學校本科招生的各項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本科招生工作和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招生就業處、校長辦公室、發展規劃處、教務處、財務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設在招生就業處,其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招生錄取及日常工作。
第九條 社會各界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十條 學校年度招生計劃以陜西省教育廳批復為準,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 學校認可教育部、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檔成績提檔和確定專業。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低分數要求或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及分值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三條 普通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規則:
1.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在安排專業時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成績是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投檔規則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對語文、數學、文綜、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對數學、語文、理綜、外語。
2.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原則”投檔錄取。
3.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錄取按其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最新專業選考科目范圍填報志愿,并按照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2021年學校有9個本科專業按2個專業大類招生。
1.招生專業類為:材料類[金屬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化學、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工商管理類[人力資源管理、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物流管理]。
2. 按照大類招生的學生進校后,第一階段按專業大類修讀通識教育類課程,進行大類培養,第二階段分流到大類所屬相關專業修讀專業教育課程,進行專業培養。學生分流進入的專業即為學生的主修專業。專業分流工作按《西安工業大學本科生專業分流管理辦法》在學生入學后的第一學年第二學期開展。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等專業錄取原則:
(1)進檔考生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考生在統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統考成績合格基礎上,按照專業課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統考成績相同時按統考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隊錄取。
(2)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有特殊規定的,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并結合我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2.報考我校書法學專業的考生,在書法類專業省統考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藝術類專業相應本科控制線基礎上,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隊錄取。
第十六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文化課與專業省統考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按照文化課統考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隊錄取,文化課統考成績及位次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排隊錄取。
第十七條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規則: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學校將按照體育專項測試結果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績優惠的相應等級。專業測試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相應優惠等級,且按規定填報志愿的考生被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