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6 22:47:31陽光高考
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高校招生的政策和規定,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2021年全國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4657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條 招生層次和學制:普通高職,三年。
第七條 院校地址:江西省上饒市婺源縣思口路88號(郵政編碼:333200)
第八條 學院概況
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Jiangxi Wuyuan Tea Vocational College)是全國唯一一所以茶命名的國家公辦特色高校,坐落于中國最美麗的鄉村、書鄉、茶鄉婺源。學院實施“人才強校”戰略,以培育學生“匠人精神”為己任,注重職業技能教育,培養社會實用型人才。學院畢業生以愛崗敬業、基礎扎實、技能突出而獲得社會和用人單位肯定。畢業生不但就業質量高,“三產朝陽專業,一線城市就業”,還供不應求。學院連續8年榮獲江西省和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先進單位。
學院產學研碩果累累,在全國技能大賽和國內行業組織的專業大賽上,屢獲大獎,多次獲得國家教育部、農業農村部、江西省人民政府表彰。
江西茶職院始終不忘初心,砥礪前行,在茶學專業尤其實力強勁。國家級茶藝師職業資格鑒定所就設在學院。2013年,學院與江西農業大學合作辦學,開設了茶業類、旅游類本科專業。2021年,學院與景德鎮學院簽訂了專升本聯合培養協議,聯合培養本科學歷畢業生。現在學院就讀的本科生有100多名。學院還與香港茶道總會等國際組織機構合作,為港澳臺地區培養了大量茶業職業精英人才。
江西茶職院秉承“窮理篤行”的校訓,弘揚工匠精神,努力將學院打造成為“茶產業人才基地,現代服務業精英搖籃”,將學院建設成為一所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學院成立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其他院領導為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貫徹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計劃,協調解決有關事宜。
第十條 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在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招生的各項具體工作,并接受學院紀委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對象、招生專業及計劃數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者。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數: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區)招辦以適當方式向考生公布。學校開設的專業有:茶藝與茶文化、茶葉生產與加工技術、國際經濟與貿易(茶葉貿易方向)、食品檢驗檢測技術(茶葉營養與檢測方向)、學前教育、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電子商務、藝術設計(徽州三雕方向)。專業學制均為3年。以上專業均無外語要求。
第五章 錄取及注冊
第十三條 錄取原則:依據各生源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該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堅持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四條 錄取規則:
1、各種考試加分優惠政策按教育部下發的相關文件規定的精神執行或生源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2、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或專業志愿優先,依據分數,擇優錄取”原則。
3、凡填報我院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征求意見或經生源省招生考試部門同意適當降分完成當年計劃,若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計劃,學院可以將計劃調劑到生源較好的省、市錄取。
4、進入投檔分數線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總分從高到低安排或用計算機程序自動操作安排,充分體現公正、公平、公開選拔,科學合理的原則。
5、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考生應按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選報符合自己身體條件的專業。
6、其它有關規定按生源省招生考試部門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單獨招生、直升專的錄取按照江西婺源茶業職業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和直升專招生考試實施方案中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 藝術教育專業招生:2021年我校藝術設計(徽州三雕)招收參加省藝術類統/聯考的考生。在文化成績上線的基礎上,專業成績以生源所在省統(聯)考成績, 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七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九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院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者,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院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第二十條 學院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委參與和監督,并主動接受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學院紀檢監督電話:0793—720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