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陶瓷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6 22:33:20陽光高考
景德鎮陶瓷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名稱和國標代碼
景德鎮陶瓷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14402
二、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3年。
三、辦學性質:景德鎮陶瓷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民辦高等院校,具有頒發國家統招專科文憑的資質。
四、錄取原則:
1、學校依照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考評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各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3、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規則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或專業志愿優先,依據分數,擇優錄取。”
4、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文化分和藝術分雙上線后,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藝術類成績承認各省聯考成績,無外語分數要求。
5、我院所有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定。
五、入學與注冊
1.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我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我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我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六、學生入學學籍(考籍)和畢(結)業證書種類: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景德鎮陶瓷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籍
七、收費項目及標準:
1、各專業收費嚴格按照對外公示的標準收費。
2、住宿標準:1800元/學年--2800元/學年。
八、退學退費辦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關于印發<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309號)的規定,為保障我校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我校嚴格遵照江西省教育廳研究制訂的《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執行。
九、獎助政策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我校,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