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冶金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6 22:29:58陽光高考
第五條 錄取規則
1.經全國統一高考后,按生源所在省的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對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招生計劃有限而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其他科目(如技術)分數的高低進行錄取;實行高考綜合改革“3+3”模式的省份,依次按語文分數、數學分數、外語分數、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3門選考科目等級轉換分總分的高低進行錄取;實行高考綜合改革“3+1+2”模式的省份,首選科目為“物理”的,依次按語文分數、數學分數、外語分數、物理分數、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2門再選科目等級轉換分總分的高低進行錄取;實行高考綜合改革“3+1+2”模式的省份,首選科目為“歷史”的,依次按語文分數、數學分數、外語分數、歷史分數、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2門再選科目等級轉換分總分的高低進行錄取。
2.在錄取工作中,嚴格執行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規定的加分政策。
3.根據生源結構,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學院可對生源計劃、招生專業作相應調整。
4.凡未經當地省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的考生,不能在本學院取得普通高等學校學籍。
5.學院所開設的各招生專業,不設選考科目要求,文、理兼收。
6.考生進校后,在規定的范圍內,經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滿足專業調整的需求。
7.各專業的招生,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8.考生身體條件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條 收費標準
嚴格按江西省財政廳、教育廳和物價局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學費:5000元/年;書費:500元/年(預收);住宿費: 800元/年。
第七條 助學措施
1.根據國家資助政策,經班級、院系、學院評審,可按規定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1)國家獎學金(二、三年級):8000元/生/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二、三年級):5000元/生/年;
(3)國家助學金(一、二、三年級):一檔4400元/生/年,二檔3300元/生/年,三檔2200元/生/年。
2.根據國家和江西省教育扶貧工作有關要求,凡建檔立卡貧困戶(精準扶貧,含脫貧戶)子女,在校期間享受國家學生資助政策要全覆蓋。其中,國家助學金要全部受助,原則上,按照每人每年4400元或3300元的標準發放。
3.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應征入伍服兵役(含直招士官)的學生,國家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在讀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學院學費標準)。
4.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憑本人錄取通知書、貧困證明、本人及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縣(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助學貸款,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
5.可享受學院的“獎、助、補、減”政策。
(1)獎:成績優異者可獲學院獎學金。
(2)助: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助學貸款,并設立一定的勤工助學崗位助其完成學業。
(3)補:學生家庭如遭遇突發性事故造成經濟困難而不能正常完成學業者,可申請一定的困難補助。
(4)減:對個別家庭極其困難而學習十分優秀的學生,若繳納學費確有困難,可申請減免部分或全部學費。
第八條 頒發學歷證書
學生修完學院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可頒發由教育部統一印制、網上電子注冊的江西冶金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校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風景名勝區河下鎮
郵編:338015
電話:0790-6855226
傳真:0790-6855226
網址:http://www.jxyjxy.com/
http://zs.jxyj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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