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東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6 17:19:43陽光高考
贛東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代碼:13432
二、辦學性質及層次
贛東學院是2021年1月25日經教育部批準,由原東華理工大學長江學院轉設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以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校風,培養和造就一批懂技術、善管理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三、招生機構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審議學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劃等,決定招生有關重大事項。委員由主管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各系部主任組成。
同時設有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四、錄取規則
1、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按照國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2、執行各省市招考委對加分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規定。
3、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錄取批次進行,通過遠程網上錄取。
4、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或專業志愿優先,依據分數,擇優錄取。對于進檔考生,按考生投檔分數、志愿順序分專業錄取,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專業計劃情況進行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5、我校公共外語課采用英語組織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6、體育、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文化和專業上線,專業排名,即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生源省劃定的體育、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專業統考成績,不分文理科從高到低排名擇優錄取,當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7、若生源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有特殊要求的,按其相關規定執行。
8、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五、入學與注冊
1、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六、頒發學歷證書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贛東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七、資助政策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八、收費標準
我校嚴格按江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文科(文史哲)類專業學費為3650元/學年;文科(經管法外)類專業學費為3880元/學年;理工(Ⅰ)類專業學費為4120元/學年;理工(Ⅱ)體育類專業學費為4350元/學年;藝術專業學費8000元/學年;住宿費:1000元/學年·人。如當年江西省物價部門有調整,按新規定執行。
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江西省撫州市學府路56號
郵 編:344000
通訊方式:江西省撫州市學府路56號贛東學院招生辦
電話:0794-8258122 傳真:0794-8258122
贛東學院(原東華理工大學長江學院)網址:http://www.ecutcj.edu.cn
贛東學院招生工作網:http://cjzs.e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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