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2)
2021-05-26 17:14:42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一條 按教育部規定,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二條 學院招生錄取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三條 我院錄取時專業無分數級差要求,各專業無任何加試要求, 招生錄取時男女比例無限制。
第四條 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根據考生進檔的先后順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進行。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由學院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忌稒n分相同時按相關科目排隊擇優確定專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
第五條 執行教育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體檢標準。
第六條 招生工作在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錄取結果及時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六章 獎助學措施
第一條 國家獎助學金設置情況
1、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8000元/人。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5000元/人。
3、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在考生生源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
第二條 學院獎學金設置情況
1、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根據學生德智體綜合評定,每學年評定一次,特等獎1000元/生、一等500元/生、二等300元/生、三等180元/生。
2、單項獎學金:學生在社會活動、學術專業、文體活動等方面表現突出給予單項獎勵。
第三條 學院對困難學生資助辦法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七章 學費、住宿費標準
第一條 我院收費標準按江西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有關文件(贛發改收費[2016]417號文、贛發改收費[2017]1026號文)執行。學費為5000元/生·學年,住宿費為1000元/生·學年。如有新的文件則按新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八章 新生入學
第一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九章 附則
第一條 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要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與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條 本年度招生政策、辦法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調整后新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章程由江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四條 通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小藍經濟開發區匯仁大道999號
咨詢電話:0791-87302868、87302871
網址:http://www.jxjs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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