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25 21:29:49陽光高考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新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依據《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轉專業按照《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學生管理規定》中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院建立獎學金制度,包括國家、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院級各級獎學金。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1年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制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學院有關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能誤解為學院承諾。
第二十六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活動。對考生及其家長因參加中介機構或個人的招生活動而造成的損失,學院概不負責.
第二十七條 學院是獨立學院,尚未開展減免學費工作,符合一定條件的學生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經濟困難考生請慎重填報。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www.tjzhic.edu.cn
E-mail:tjzhiczb@126.com
咨詢電話:022-86437526、86437522
監督電話:022-86437600
傳真:022-86437528
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柳口路99號
海河園校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文慧南路
郵編:300380、300350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2020年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