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職業學院2021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2)
2021-05-25 17:25:58陽光高考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四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院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學院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五條:新生報到入學時,學院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經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二十六條:學院根據《天津交通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轉專業政策執行《天津交通職業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勵志獎學金、天津市人民政府獎學金等多種單項獎助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并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用以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交通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1年天津交通職業學院高職招生。
第三十條:本章程經天津交通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一條:我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以本章程公布的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天津交通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錄取信息通過我院招生網http://zhaosheng.tttc.edu.cn公布。
第三十四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交通職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同時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請謹防招生詐騙,任何承諾與我院無關。
第三十五條:招生咨詢方式
學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西青道269號
郵編:300110
招生咨詢電話:022-87912328
紀檢監督電話:022-87911272
E-mail:jtxy12883@126.com
學院網址:http://www.tttc.edu.cn
微信公眾號:tjtvc_pr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2020年天津交通職業學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