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2)
2021-05-25 17:14:47陽光高考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九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學校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條 新生報到入學時,經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學院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
第二十一條 學院根據《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轉專業政策執行《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相關內容。
第二十二條 為激勵優秀學生不斷進步和救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制定了較完善的獎勵助學政策。獎學金覆蓋面達到30%,助學金覆蓋面達到20%,此外還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天津市人民政府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獎助項目。
第二十三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1年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院錄取承諾。同時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請謹防招生詐騙,任何承諾與我校無關。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紀檢監督電話:022-28772388
第三十條 咨詢方式:
網址:www.tjdz.edu.cn
郵箱:zhaoshengchu2020@163.com
Q Q:2493491257 2943679471
電話:022-28772526 022-26526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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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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