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高職招生章程(2)
2021-05-25 16:38:03陽光高考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二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的新生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校期間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攻讀輔修專業/雙學位。
第二十四條 優秀學生經選拔可進入“工程實踐教育”實驗班和“卓越職教師資培養”實驗班學習。
第二十五條 學校開辟“綠色通道”,建有完善“獎、助、貸、緩、勤、減、補”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通過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減免學費、臨時困難資助、社會資助、就業幫扶等多種幫困措施為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為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早餐雞蛋和午晚餐主食、菜品、營養湯。提供600余個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六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升本科畢業生的畢業證中注明“專科起點”,高職畢業生的畢業證中注明“高職”。對符合《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授予學士學位管理辦法》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 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本科學生學則(修訂)》《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公費中職師范生的招生計劃、錄取原則、收費標準及后續管理等工作按照學校與相關。ㄗ灾螀^)、市政府簽訂的協議執行;聯合培養錄取學生按照學校與學生簽訂協議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度學校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招生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咨詢與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http://www.tute.edu.cn
E-mail:tutezsb@ tute.edu.cn
咨詢電話:400-022-9678
監督電話:022-88181513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310號 郵編:3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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