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藝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1 23:35:53陽光高考
十一、錄取規則
(一)我校除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廣播電視工程、寶玉石鑒定與加工、廣播電視技術專業僅招理科考生外,其余各專業均文、理兼收。
(二)錄取辦法:
我校錄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領導下,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
1.普通類專業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在進檔考生中,按考生位次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藝體類專業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學校在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文理科統一排序,專業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排序)[其中四川省編導類本專科專業按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如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特別要求,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錄取工作。
已錄取的考生不得換錄。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藝術學院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續假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為保證新生質量,開學后,學校將對藝術類錄取新生的材料復核和專業復測。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對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將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提供虛假作品材料、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行為的,取消該生錄取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考生紙質檔案材料管理辦法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普通高校2021年的紙質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三)在第一輪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如計劃仍有缺額,接收其他志愿考生,如已滿額,將不再接收后續志愿投檔。
(四)加分政策:
對于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認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依據和重要憑證。
(五)專業成績認定:
我校在部分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部分招生專業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校考,詳見我校公布的《四川文化藝術學院2021年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本科)招生專業成績認定表》;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凡報考我校校考各專業(方向)的考生,如所報專業(方向)屬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范圍內的,還須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其統考結果對參加我校的校考成績和錄取有無影響,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要求實施,具體要求請考生咨詢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
無校考的專業直接認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或聯考成績。
十二、學費標準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備案標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十三、學歷證書及證書種類
招收的學生學習期滿且所有科目成績合格,由我校頒發畢業證書,并以四川文化藝術學院名稱具印;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四川文化藝術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十四、專升本政策
應屆優秀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可通過四川省教育考試院主持的“專升本”統一考試,學校將擇優錄取專升本考試的學生到相應本科專業學習兩年,修完所需學分,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十五、學校郵政編碼及地址
綿陽校區:621000,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機場東路83號;
梓潼校區:622150,四川省綿陽市梓潼縣永利街929號。
十六、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816-6357995、6358132、6358087、6357507
招生專用傳真:0816-6357996
十七、網址
學校官網:http://www.sca.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w.sca.edu.cn/
十八、網絡咨詢
QQ:200714043
E-mail:200714043@qq.com
十九、新媒體咨詢
招生微信公眾平臺賬號:川文藝招考院
二十、退費辦法
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文件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本章程所有解釋權在四川文化藝術學院招生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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