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0 06:23:44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復查或復檢有問題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置。
第十七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江蘇省價格部門核準的公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執行,學費以蘇價費〔2014〕136號核準的標準收取,學生公寓住宿費以蘇價費〔2002〕369號核準的標準收取。
第十八條 學校設有各種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優先安排勤工助學崗位,并通過助學貸款等形式幫助其完成學業。
第十九條 根據教育部要求,學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強信息公開,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學校的有關招生信息均會在學校招生信息網或相關招生資料上及時公布。
第二十條
學校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學城羊山北路1號
郵政編碼:210023
咨詢電話:400-080-1151
學校網址:http://www.niit.edu.cn
官方微信: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
招生網址:http://zs.niit.edu.cn
招生微信: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招生辦
監督電話:025-85864053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及學校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或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或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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